本報訊(記者高 雪)6月11日,我市推進誠信建設工作聯席會議舉行,決定建立誠信建設“紅黑榜”發布制度。
由各行業主管部門提供本行業誠信建設“紅黑榜”內容與名單,組成我市誠信建設“紅黑榜”,原則上每半年全市統一發布一次。對列入誠信“紅榜”的企業和個人聯合實施守信激勵,在行政許可、資格認定等方面給予支持,在企業和個人貸款、品牌建設等方面給予扶持和激勵;把列入失信“黑榜”的企業和個人作為檢查或抽查的重點對象,進行約談、預警或黃牌警告。同時綜合運用行政性、市場性、行業性、社會性等懲戒手段,重點在許可準入、用地審批、環評審核等方面建立失信聯合懲戒機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