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末寒冬,年關將至,我市中小學生也開始了期盼已久的寒假生活。寒假期間,孩子們在享受快樂假期生活的同時,還要時刻繃緊安全弦,遠離危險事,以期度過一個平安、快樂的寒假。
案例:2012年大年初三。下午兩點鐘,9歲的小歐和父親一起到鄰居家串門。大人們在屋里玩牌,小歐和小龍兩個小伙伴在院子里玩耍。由于正是春節期間,院子里滿是掉落的鞭炮和紙屑,小歐和小龍就在院子里拾那些沒有燃放的鞭炮,不到一會兒,兩人就拾了滿滿一大把鞭炮。兩人將拾到的鞭炮剝開并將火藥撒在地上,用一張紙鋪在火藥上面,小龍用打火機將紙和火藥一起點燃,一團火焰躥起來,將小歐手中還拿著的一個二踢腳引爆,小歐的右手頓時鮮血淋漓。經司法鑒定,小歐右手損傷構成九級傷殘。由于兩家人就賠償問題無法協商一致,小歐就將小龍起訴至法院,要求對方賠償醫藥費、傷殘賠償金等共計14萬元。
法官說法: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因燃放煙花爆竹而導致的人身傷害案件。原告小歐和被告小龍事發時均為年僅9歲的幼童,二人追求新奇刺激,缺少安全觀念和意識,在院子里拾取并燃放鞭炮,這種行為具有較大的人身危險性。對于未成年子女,其家長應該盡到謹慎妥善的管理保護義務。小歐和小龍的監護人事發時在屋里打牌,沒有及時發現并制止兩個孩子的危險行為,未盡到對未成年子女的安全管理和保護義務,均存在監護不力的過錯。法院經審理認定,小歐和小龍的家長應對損害結果的發生承擔同等責任,判決小龍的監護人賠償小歐各項損失4萬余元。
案例:小悅今年8歲,他們一家在房東王先生家租房居住。王先生在院子里飼養了一條黃色柴狗。2012年年底,王先生搬到了其他地區生活。搬走之前,王先生向院子里的兩家租戶交代“以后幫著喂狗”,兩家人都表示同意。2013年春節期間,小悅的家人在屋里做飯,小悅獨自在院子里玩耍,被王先生養的狗咬傷,導致小悅臉上和頭部大出血。經司法鑒定,小悅的傷情構成了十級傷殘。小悅將王先生起訴至法院,要求對方賠償醫藥費、傷殘賠償金和后續治療費用等共計9萬多元。
被告王先生則認為,他已經將狗委托給小悅的家人代為飼養,自己不應承擔任何責任。
法官說法:法院經審理認為,小悅及家人長期在事發院內租房居住,對居住環境及安全隱患應為熟知,原告為弱小幼童,監護人應對其盡到謹慎妥善的管理保護義務。根據案件查明事實,涉案的狗一直被拴在一定活動范圍內,距離原告租住房屋較遠,一般不會對他人人身造成傷害。原告損害結果的發生與其監護人未依法嚴格履行監護職責有較大關系,其監護人存在明顯的監護不力,未盡到監護義務,在事故中存有重大過失,應自行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日前,法院一審判決被告王先生賠償原告小悅各項損失8000余元。
案例:10歲的亮亮是一名小學生,學校放寒假了,亮亮的媽媽想讓他學習滑冰,既能鍛煉身體,增強體能,又能豐富孩子的假期生活。于是,亮亮的媽媽找到某滑冰俱樂部,為亮亮報了名。報名后不久,亮亮就在上課時不慎摔傷,導致左小腿脛骨骨折。亮亮的父母認為是由于滑冰場管理不善才導致孩子受傷,就將該滑冰俱樂部起訴至法院,要求對方賠償醫療費、營養費等共計1萬多元。
被告某滑冰俱樂部則認為,亮亮的家長應當意識到,滑冰本身就是具有一定危險性的體育運動,因此只愿意適當作出補償,不同意賠償過高的訴訟請求。
法官說法:根據侵權責任法的規定,賓館、商場、銀行、車站、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本案中,亮亮是未成年人,到被告處接受培訓,被告作為組織者應依法履行對亮亮的安全保障義務,確保其人身和財產權益不受侵害。亮亮在活動中受傷,被告也認可對該事故的發生具有一定過錯,因此對于亮亮因傷產生的合理費用,該滑冰俱樂部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最終,法院判決滑冰俱樂部賠償亮亮各項損失5000元。(李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