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韓景瑋
本報訊“高考結束后,一些不法分子開始盯上考生和家長。”7月2日,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通過近日審理的幾個真實案例,揭秘“高招”詐騙花樣,提醒考生和家長不要相信內部指標和降分補招等“天上掉餡餅”的事。
案例1
“內部指標”騙考生200余萬元
家住南陽市區的陳某,兒子高考成績剛過三本線。
2013年7月,陳某經朋友介紹認識了劉某,劉某謊稱自己認識某知名大學的校長,手中有內部指標,但需要通過贊助的形式給學校一定的費用。陳某先后3次通過劉某往學校賬戶上打了60萬元。
2013年9月,眼看該校新生報到的時間臨近,但陳某卻遲遲沒有收到兒子的錄取通知書。劉某稱,如果想盡快得到答復,最好給校長送點禮,又向陳要走5萬元。直到劉某被公安機關抓獲,陳某才發現自己上當了。
法院審理后發現,劉某以有“內部指標”等名義多次行騙,詐騙總額高達200余萬元。最終,法院以詐騙罪判處劉某有期徒刑12年。
案例2
“降分補招”實為團伙騙錢
王某是2013年高考考生,成績剛過一本線,他報考了一些錄取分數較低的一本院校。
在等待錄取通知書期間,王某接到一個電話,一名張姓男子自稱是某一本院校招生部門負責人,學校將降分錄取王某,但需要匯去5萬元的贊助費。王某及其家長非常高興,立刻將5萬元打到了對方指定的賬戶上。
警方偵查發現,以張某為主的詐騙犯罪團伙已詐騙了多位考生。案發后,張某等6名犯罪團伙成員分別被法院判處5年至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案例3
“培訓機構”假扮高校誤導學生
2012年,宋某高考成績不理想。8月的一天,他在網上看到一所正規公辦大學在招生,招生簡章上承諾,凡在本校區上課,畢業后發本校畢業證書。宋某立即給學校打電話,接電話的人動員其盡快報名,稱200人的錄取名額快滿了。
到校后,宋某發現所發教材和任課老師與同校有所不同。經進一步了解,宋某發現自己上的是由該院校教師辦的一個自學考試培訓班,畢業后發該校的自考文憑。宋某打算退學,但遭到拒絕。后經法院主持調解,該培訓班才同意退還宋某部分學費。
提醒
辦案法官提醒,以“內部指標”為名的高考錄取詐騙,是近年來最常見的一種詐騙方式。此外,一些“野雞大學”則以“免試入學”騙應屆生,一些“培訓機構”假扮高校誤導學生入學。高考招生企圖“走后門”的做法不但可能耽誤考生的正常錄取,還有可能涉嫌違法違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