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陳書潔)12月4日,我市召開環境保護綜合整治工作第二階段點評會,通報了10月份以來環境整治重點工作進展情況及相關獎懲情況。市領導程志明、劉朝瑞、李甲坤、張明體等出席會議。
會議對整治工作成效明顯的宛城區人民政府予以通報表彰,并獎勵資金100萬元;對鎮平縣、唐河縣人民政府給予通報表揚;對綜合整治工作進展緩慢、突出環境問題解決不到位的新野縣人民政府和鴨河工區管委會給予通報批評。
環境保護綜合整治工作開展以來,共對8個縣區政府、2個市直主管部門累計實施經濟處罰417.5萬元。全市環保系統累計對19家企業采取了停產治理措施,下達40份行政處罰決定、14份限期糾正違法行為通知,責令14家企業進行限期整改,糾正違法排污行為143起,并對28家企業進行了經濟處罰,共計罰款229.5萬元。
會議還通報了我市年度環保目標及完成情況。藍天工程方面,今年1至11月份,我市中心城區大氣環境優良天數為188天,PM2.5平均濃度為71每立方米微克,已基本完成2015年省定目標,PM10平均濃度為133每立方米微克,距離省定目標差距較大。碧水工程方面,目前全市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為100%,但內河治理進度較慢,唐河流域部分支流污染仍很嚴重。
會議要求各級各部門要圍繞省定目標任務,做好年底前重污染天氣應急應對工作,緊盯薄弱環節,堅持問題導向,嚴卡時間節點,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督導督查,嚴格問責追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