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曹蕊 通訊員 李景雪)12月24日,記者從市水務集團獲悉,由于全省水資源費調整,水務集團作為該費用的代收部門,2016年1月1日起將按新標準收費。
據悉,自今年12月1日起全省城鎮公共供水用戶水資源費標準統一調整:居民生活用水由0.15元/立方米上調為0.35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水0.25元/立方米上調為0.4元/立方米,特種行業用水由0.25元/立方米上調為0.8元/立方米。
水務集團相關負責人介紹說,作為水資源費的代收部門,經我市物價部門核準,水務集團自12月份水抄表數開始執行,自來水水價及水務集團代收的公用事業附加費、污水處理費仍按現行政策執行。水資源費調整后,綜合水價相應調整為:居民生活用水第一級(水量每月12立方米以下)綜合水價為2.7元/立方米,第二級(水量每月12至20立方米含20立方米)綜合水價水價為3.5元/立方米,第三級(水量每月20立方米以上)綜合水價為4.3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綜合水價為3.75元/立方米,特種行業用水綜合水價為9.9元/立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