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陽一老漢宅基地被轉賣求助屢遭推諉 張聚成告訴記者,他是南陽市宛城區仲景街道泥營村下灣組村民,于2001年6月19日以兒子張強的名義購買了三間宅基地,并交納了費用,面積為12.6*10M。具體位置后面是金洪新的房子,東邊是張鳳齊的房子,南邊是張鳳齊的耕地,西邊是池塘。
“我有三個孩子,老大、老二都是男孩,老三是女孩。當初購買3間宅基地原本想著給兒子們當做婚房,老大、老二各自一間,老三是個姑娘出門后就用不上了,剩下一間留著我和老伴兒當做老屋!睆埦鄢烧f,“購買宅基地后,家中發生了很多的事情,造成一直就沒有及時的去蓋房子,宅基地原想著等孩子們上完學有了好的工作,再騰出錢來把房子蓋起來。好不容易把三個孩子都撈扯大了,2007年準備蓋房子時卻聽說進行城中村改造,我想著蓋了還要在扒,劃不來,于是就沒有蓋。”
城中村改造得知被組干部轉賣 求助當地街道辦屢遭推諉
在采訪中獲悉,2007年3月14日,南陽市政府發布了《南陽中心城市城中村改造實施辦法》中明確支出,所稱城中村是指中心城市規劃區域范圍內使用集體建設用地,并以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為形式的農民聚居村落。按照城市總體規劃要求,改造范圍內以居住用地性質為主的村莊,可以列為城中村改造對象。而南陽市宛城區仲景街道泥營村下灣組正屬于本次城中村改造的項目對象。
“當時城中村進行改造,我沒有像其他人一樣進行搶建,我認為,這種行為是一種很不好的,該咋地就咋地,人不能做壞良心的事兒。”張聚成告訴記者,“城中村改造也是一個利民的事兒,不給政府找麻煩就是不給自己找煩惱,于是就耐心的等待?墒菦]有想到的卻是等到了2011年,林源置業來我村進行協商的時候,卻被告知我的宅基地在2002年的時候被組干部又賣給了另外一家!
這樣的消息對于張聚成來說無疑是五雷轟頂。據張聚成說,針對此事,他多次前往南陽市宛城區仲景街道辦事處(以下簡稱仲景辦)尋找相關領導以及工作人員進行反映,請求給予幫助,但是沒有想到的是卻屢遭推諉,遲遲無人關注和解決。
張聚成對于此事兒感到非常的納悶,他非常氣憤地告訴記者:“我在2001年就購買了宅基地,組干部卻在2002年又賣給了另外一家,這明顯是很不合理合法的。仲景辦也是一級政府機構,老百姓有事兒需要求助政府,卻被一直推諉扯皮了好幾年,眼看著我和老伴兒都沒幾年日子了,就是死了也要有個老屋擺啊,總不可能讓我和老伴兒死在出租屋里吧。有句老俗語說得好,當官不為民做主不如回家賣紅薯!”
收款收據3月4日下午,仲景辦一馬姓工作人員接受了記者的采訪,他告訴記者:“張聚成系原組干部,02年換屆的時候卸任,當時他沒有向現任的組干部進行溝通,所以才產生了這樣的糾紛。同時,在城中村進行改造的過程中,已經對這塊宅基地進行了組、村、街道辦、區四級認證,賠付給了另外一家。目前,仲景辦已經了解到了此事,只能進行協調。針對目前的情況,協調成功的可能性很小,建議打官司走司法程序。”
針對這樣的回復,張聚成的大兒子張欣感到不能理解,他告訴記者:“我們家01年買的宅基地,有收據可以證明。但是,組干部02年又賣給另一家,難道就沒有對以前的收據進行核實嗎?這樣下來只能證明一件事兒,那就是賬目太混亂了。再者說了,我父親和母親都已經是60多歲的人了,一直在外邊租房子住,還能有多少好日子能過?讓我們打官司,不但打不起,也耗不起啊!
“你們(仲景辦)當然不怕打官司,可打官司要花錢、要耗精費神,我一個老百姓怎么打得起?”張聚成認為,仲景辦這是在踢皮球,但他說,在沒辦法的情況下,也只能去打官司了。
律師說法:這種一地二賣的行為違法
河南怡和律師事務所魯德國律師告訴記者,這是一個典型的一地二賣行為,責任當然在宛城區仲景街道泥營村下灣組。根據1992年《河南省宅基地用地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收取的宅基地使用費實行村有鄉(鎮)管、專戶儲存,?顚S,主要用于本村的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挪用。并應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公開帳目,接受群眾監督。
第十五條中規定,縣(市、區)、鄉(鎮)、村應把農村宅基地用地管理納入地籍管理,以村為單位建立完善的地籍檔案。宅基地使用權需要變更的,按照地籍管理的要求,報核發土地使用證部門辦理變更登記和換證手續。
綜合以上相關的法律法規,南陽市宛城區仲景街道泥營村下灣組一地二賣行為屬于違法行為。
本網將關注該事情的進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