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衙建內鄉縣衙筑自南向北主要有“照壁、宣化坊、大門、儀門、吏、戶、禮、兵、刑、工六房,大堂、門房、屏門、二堂及兩廂、刑錢夫子院、穿廊、三堂及兩廂、東西花廳、東西庫房院和后花園,有寅賓館、衙神廟、土地祠、皂壯快三班院、典史衙、縣丞衙,有膳館、監獄、吏舍、主簿衙等。整個建筑群嚴格按照清代官衙建制而建,建筑布局與《明史》、《青會典》所載建筑規制完全相符。體現了古代地方衙署坐北面南、左文右武、前衙后邸、監獄居南的傳統禮制思想,是封建社會遺留下來的絕無僅有的歷史標本。
縣衙建內鄉縣衙筑自南向北主要有“照壁、宣化坊、大門、儀門、吏、戶、禮、兵、刑、工六房,大堂、門房、屏門、二堂及兩廂、刑錢夫子院、穿廊、三堂及兩廂、東西花廳、東西庫房院和后花園,有寅賓館、衙神廟、土地祠、皂壯快三班院、典史衙、縣丞衙,有膳館、監獄、吏舍、主簿衙等。整個建筑群嚴格按照清代官衙建制而建,建筑布局與《明史》、《青會典》所載建筑規制完全相符。體現了古代地方衙署坐北面南、左文右武、前衙后邸、監獄居南的傳統禮制思想,是封建社會遺留下來的絕無僅有的歷史標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