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家屬意想不到的是,隨后警方趕到,調查給出的結論卻是,石鑫從七樓墜落到四樓死亡,排除他殺的可能。但令人不解的是,這個時間段龍豐天外天大酒店三樓、電梯內部和事發地點七樓等處監控全部壞掉,無法還原石鑫的活動軌跡和死亡真相,而對于死亡真相無揭示意義的一樓監控卻正常工作,異常清晰。截止目前,警方也沒有給我們家屬說明真正的死亡原因。

  杜鵑邊哭邊氣憤地向記者講述:“惠城區公安局面對疑點重重的案情,草草結案。直到5月8日上午,才在我們家屬的強烈要求下進行尸檢,此時距離石鑫死亡已經過去六天。而龍豐天外天大酒店更是無動于衷,不管不問,似乎石鑫的死與他們沒有一點關系。因石鑫去世一月,警方和酒店都沒有任何處理措施,6月1日,我和家人帶著孩子到酒店討要說法,天外天酒店工作人員,罔顧法律,膽大包天,用高壓消防水槍把老人孩子打翻在地(有視頻為證),手段殘忍、令人發指!新村派出所出警后對天外天酒店惡行又不管不問,沆瀣一氣、狼狽為奸!”

  “通過法律咨詢,我們家人認為,惠城區龍豐天外天大酒店過錯有三。首先,按照《娛樂場所治安管理辦法》十三條、十四條和《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娛樂場所應當設置閉路電視監控設備,監控室由專人值守,保障設備在營業期間內正常運行不得中斷,而在龍豐天外天酒店幾個至關重要的監控都失去了作用,違反了該項法規。其次,娛樂場所應當配備必要的足夠的安保巡查人員,確保消費人身財產安全,而龍豐天外天酒店的安保巡查人員存在嚴重失職,發現石鑫死亡的竟然是酒店足沐技師。最后,龍豐天外天酒店七樓沒有設置護窗安全措施不到位,存在明顯的安全隱患。而被投訴人惠城區公安局向作為娛樂場所的主管機關未盡到職責,對龍豐天外天酒店的安保措施監管不力,有嚴重的失職、瀆職行為?!倍霹N向記者說道。

  悲痛欲絕的一家人眼看著石鑫還在太平間,卻不能弄清事實真相,死者母親屈玉芝強烈要求:“石鑫離奇死亡,一定要重查死因;天外天酒店應該承擔其相應民事責任;還有,天外天酒店員工打我們,用高壓水槍噴射我們老人小孩的行為,該追究法律責任。”

  在記者臨走時,石鑫全家人嚎聲大哭,并哭訴道“我們痛失親人,在異地他鄉為討要說法已經筋疲力盡、萬念俱灰,又要承受幾個惡警的恐嚇,無處伸冤,只能求助家鄉,將惠城當地的警方、官員不作為和天外天酒店的惡行公示于眾,以求聲伐,還我公道!”

  為了解事實真相,記者撥通惠州惠城區公安分局刑警隊電話,刑警隊人員稱:“具體事情我們不方便透露,你打宣傳股電話。”

  記者隨即撥通惠城區公安分局宣傳股電話,宣傳股工作人員則說:“我們已經下發石鑫的死亡鑒定通知書和不予立案通知書,我沒有見過你,電話里也講不清楚,你來局里再說……”隨后,工作人員以信號不好為由掛掉電話。相隔千里,廣東省惠州市惠城區公安分局工作人員的態度令記者感到完全是在應付了事。(本網記者將對此事繼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