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李思陽 通訊員 宋德明 馮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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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旗縣城郊鄉23歲的張某與丈夫生氣后負氣出走,途中被駕車路過的陌生男子王某誘騙上車,并被賣給他人為妻。近日,社旗縣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拐賣婦女罪依法對被告人王某提起公訴。
少婦負氣出走被拐賣
2015年12月24日,社旗縣城郊鄉23歲的張某與丈夫生氣后留下1歲的女兒離家出走,當她沿著村外的公路游逛時,一名駕車的男子將車停在張某身邊與她搭訕,并以霧大和夜晚女性單獨行走不安全為由,提出捎張某一程,將其騙到車上。通過聊天,王某得知張某是與家人慪氣,又沒地方去,就把張某帶至社旗縣城一家賓館住宿,并寸步不離地看管。3天后,王某將張某帶到平頂山寶豐縣和駐馬店市區的小旅社各住了3天。這期間,張某幾次想逃跑,但都沒有成功。
之后,王某將張某帶到了社旗縣大馮營鄉的朋友家,并讓朋友為張某找婆家。2016年2月4日,王某將張某帶到其朋友聯系的社旗縣呂某家。王某聲稱自己是張某的哥哥,并表示只要男方給5.3萬元彩禮,就可以和張某結婚。2月5日,呂某先付給王某10100元作為訂金,剩余的錢等辦婚宴時補齊。王某把張某留在呂某家,然后和朋友駕車離開,途中,王某給朋友2000元好處費。
警民聯手擒獲人販子
王某等人離開后,呂某一家人感到事情不對頭。按照習俗,為女孩找婆家,一般都由父母、媒人領著,先確定婚姻關系,再選好日子舉行婚禮,王某隨便把妹妹留在男方,不合常理。帶著疑問,呂某家人詢問張某到底是什么情況。張某見王某已走,哭著向呂家說出了自己被拐賣的事情。她承認對不起呂家,愿意配合呂某,將王某繩之以法。2月12日,王某和朋友到呂某家索要剩余的彩禮時,呂某表示要到銀行去取錢,穩住王某兩人。走出屋子后,呂某立即報警。隨后,王某被當地警方抓獲,其同伙也在第二天被警方抓獲。
(來源:南都晨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