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陽
[信陽光山交警異地查獲一輛違法次數高達122起的車輛]

3月24日,信陽光山縣交警大隊在全省公安機關開展交通違法強制執行專項行動中,依法查處了一輛非現場違法達122次民用車輛。
光山交警在對轄區交通違法未處理車輛進行集中摸排中,發現豫SFF0XX號車輛存在大量未處理交通違法,僅非現場違法就多達122次,對其多次通知、催告、傳喚均拒不接受處理。民警進一步調查發現,該車及車主長期在外地,對通知、催告、傳喚視而不見,拒不配合。
為堅決打擊此類惡意逃避交通違法處理行為,光山縣交警大隊經過研究分析該車的違法時間、地點、行駛軌跡等信息發現,該車仍在鄭州市金水區境內活動,大隊長余家術便立即安排交警大隊城關中隊長周榮明等趕赴鄭州開展工作。
3月24日,在鄭州交巡警一大隊五中隊的支持配合下,執勤交警在鄭州市經二路與紅專路交叉口附近發現該車,并依法查扣。目前已申請法院依法對該車駕駛人交通違法行為進行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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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單位車輛有那么多的交通違法,我們回去后就在全局通報,引以為戒,今后加強單位車輛管理,加強全局人員的日常教育,提高交通文明出行意識。”日前,正陽縣工商管理和質量技術監督局工作人員向正陽縣交警大隊表示。
交通違法強制執行專項行動開展以來,正陽交警梳理發現該縣工商管理和質量技術監督局豫QCF315車輛交通違法81次,豫QG0315車輛交通違法36次,于是,正陽縣交警大隊民警到縣工商管理和質量技術監督局等單位和企業送達了《交通違法通知書》,告知其單位車輛交通違法詳情,并同時進行交通違法強制執行專項行動相關內容的宣傳,告知其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應當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接受處理,逾期未處理將于15日內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并抄告其主管部門。
接到正陽交警大隊的交通違法處理催告通知書,正陽縣工商部門領導高度重視,多次與交警大隊溝通聯系,并安排人員到交警大隊查詢交通違法情況,咨詢相關法律法規。3月21日,縣工商管理和質量技術監督局工作人員來到交警大隊處理了交通違法記錄,其中豫QCF315車輛交通違法81次繳納罰款12100元,豫QG0315車輛交通違法36次繳納罰款6600元。縣工商管理和質量技術監督局工作人員表示將進一步加強公用車輛的交通安全管理,教育駕駛人認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安全文明行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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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3日,家住內黃縣的車主李某將9輛轎車共計400余次違法行為的罰款全部繳齊。“把罰款繳納了,心里的石頭也落地了,車也可以正常上路了,今后我一定會遵守交通法規,一旦有了交通違法,一定按時繳納罰款。”李某說。
在交通違法處理強制執行專項行動中,內黃縣交警大隊利用郵寄催告、短信、電話、上門催告等方式,緊盯違法車輛,開展了“清零行動”。內黃縣交警大隊執法站協勤崔金強利用休息時間通過勸導使20余輛車共計600余次違法行為的罰款繳納完畢。
崔金強在朋友聚會、走親訪友時不忘工作,向朋友、親戚介紹了目前全省交通違法處理強制執行的政策。“我告訴大家如果不盡快處理這些違法行為,就會進入法院強制執行的黑名單,被列為‘老賴’,以后生活、工作、出行都會受影響。”崔金強說。通過崔金強的耐心勸導,杜某于3月22日來到內黃縣交警大隊將其名下的3輛汽車共計150余次交通違法處理完畢。3月23日,崔金強勸導車主李某將其名下的9輛轎車共計400余次違法行為的罰款全部繳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