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網焦作訊(周凱 張俊杰)女友被人約出,男子心生怨恨,焦作28歲男子劉某持刀將約女友的人捅成輕傷,焦作市山陽區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劉某有期徒刑八個月。
被告人劉某曾犯搶劫罪、盜竊罪、聚眾斗毆罪多次“進宮”。2015年9月13日,被告人劉某得知王某約其女友單獨出來吃飯時,心中非常不滿。就打電話將王某約到焦作市山陽區解放東路體育館附近“談事”,見面后,雙方發生激烈爭執,進而發生廝打,被告人劉某拿出藏在身上的水果刀將和王某一起前來的朋友趙某捅傷后潛逃。經鑒定,趙某的損傷程度為輕傷二級。21日,被告人劉某主動到警方投案,并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經鑒定,趙某的損傷程度為輕傷二級。在法院審理過程中,原、被告雙方就民事賠償部分達成協議并履行完畢,被告人劉某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
山陽區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劉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輕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