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平原晚報

  天有不測風云,住在新鄉文苑小區附近的曾先生就遇到了一場“飛來的橫禍”,頭部被高空墜物砸傷,至今無人照面。

  4月4日上午,49歲的曾先生找到了記者,講述了他的一場意外。3月31日下午5時,他步行走在平原路牌坊花園小區的西邊路南,忽然聽到“嘭”的一聲響,然后感覺自己頭部右上側被東西擊中,曾先生當時就蒙了,他不知道被什么東西擊中,傷口是大是小,只感覺獻血涌出,血流滿面。曾先生說:“我當時走在盲道上,距離墻根還有一段距離,就這樣也被砸傷?!?/p>

  看到曾先生受了傷,與他通行的同事趕緊報了警,并趕快到附近的經絡醫院進行包扎治療,經檢查,曾先生頭皮裂開,縫了6針。

  曾先生事后從現場情況得知,自己是被高處的脫落的水泥塊狀的東西砸中,由于商鋪上面是個平臺,響聲是水泥塊狀的東西砸在平臺上發出來的,脫落物從平臺上濺落后擊中了曾先生。

  記者來到了事發現場了解情況,據附近飯店的工作人員講,上面掉落東西不是一次了,用餐客人停放的車輛曾經被砸傷,還有一次是砸中了樓上住戶的窗戶防盜網,高空脫落物墜落大多發生在雨后。曾先生說:“我是個成年人,假如砸中的是嬰幼兒后果是不是很嚴重。我在這里想提醒大家從這里經過需小心謹慎注意安全。”

  經過幾天的輸液治療,曾先生已無大礙,可是自己平白無故的受了傷,身心、工作都受到了影響,醫療費還花去1000多元,他該怎樣維權呢?曾先生撥打了東街辦事處的電話,對方稱會到現場處理??墒呛脦滋爝^去了,沒有任何人與他照面。

  就此事記者咨詢了河南龍健律師事務所的尹建民律師,尹律師說:“如果維權,是住戶造成高空墜物的由住戶負責,墻體脫落應該找房屋的產權人或者是房屋的管理者,他們應該承擔賠償責任?!?/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