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許昌晨報
建安區交警大隊三中隊民警在鄉間小路上查酒駕本報訊 (記者 黃增瑞 通訊員 田華 文/圖) 4月5日14時許,在建安區小召鄉一路口,一輛白色廣汽傳祺被建安區交警大隊三中隊民警攔下。經酒精測試儀測試,駕駛員劉某涉嫌酒后駕駛,被記12分、罰款1000元。
據劉某介紹,中午,他和幾個朋友在小召鄉一飯店吃飯。吃飯過程中,劉某認為開車走鄉間小路不會被交警發現,就抱著僥幸心理喝了幾杯啤酒。沒想到,他還是被查了。
當日,建安區交警大隊副大隊長汪東民介紹,近年來,酒駕危害成為共識。隨著城區酒駕查處日?;岂{行為相對減少。但是,在偏遠的鄉鎮農村,一些人利用交警管理上的空缺,走親訪友、趕廟會、辦紅白事仍酒后駕車,給交通安全帶來隱患。
為此,建安區交警大隊在各鄉鎮建立了交通安全管理站,在各行政村建立了交通安全勸導站。轄區派出所所長兼交通安全管理站教導員,交警大隊副大隊長兼交通管理站副站長,派出所輔警兼村交通安全勸導站勸導員,把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納入管控范圍,改變了交警“單打獨斗”、警力不足的困難局面。
針對農村酒駕違法行為多發,建安區交警大隊主動聯系轄區派出所,聯合開展酒駕查處行動,把各村趕廟會、辦紅白事的時間列入工作臺賬,事先進行教育宣傳,提醒群眾;事中與轄區交警中隊聯系,開展查酒駕聯合執法行動,嚴厲打擊酒駕違法行為;事后利用查處的案例,以案說法教育群眾。
今年前3個月,建安區交警大隊與轄區派出所聯合開展農村道路查酒駕行動64次,查處交通違法行為220起,其中查處酒駕87起、醉駕23起。
“在這里,我們提醒生活在農村的駕駛員朋友,千萬不要有僥幸心理,酒后駕車害人害己!”汪東民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