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醫院提供的王琳生育病例來看,當時王琳生產住院的聯系人正是張劉滿,與產婦的關系是夫妻,而孩子也是張劉滿簽字抱走的。不過,醫院的工作人員說,按照相關規定,非婚生育的單親子女出生證明必須是由親生母親帶著身份證、親子鑒定等相關手續才能辦理。

工作人員:咱規定必須是女方到這寫個。你看,非婚生育,她得寫她的名字身份證號戶籍地,還得在寫一句話,她自愿承擔法律責任,后果自負必須得本人來簽。但是,像張劉滿和王琳這樣特殊的情況他們還沒有遇到過。

像他這情況按俺的辦理規制,如果女方來不了了,親子鑒定也做了。現在唯一缺這個委托書,委托男方去辦理這個證,我聽我們的人說情況特殊,平頂山來回跑,你讓男方寫個情況說明,意思是女方叫啥,孩子叫啥、她的出生證明由男方辦理。如果出現法律責任,這男的承擔一切法律責任,俺是怕男方來了女方再來要出生證明。

張劉滿寫下委托書,提供了相關的手續之后,遲了六年之久的倩倩的出生證明終于開出來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