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起,我市放開對于巡游出租車車型的限制,汽車廠家前往客運管理處備案符合條件的車型后,出租車經營車即可自由選購,不再局限于以往的6款車型。今后,鄭州街頭的出租車車型會不會五花八門?會不會出現豪車當出租?鄭報融媒記者 劉凌智
放開選型后的出租車,是這樣的
一、車輛參數及配置要求
1.7座及以下乘用車新車;
2。軸距不小于2600mm,發動機功率不小于80kw;
3。新能源車輛軸距不小于2600mm,純電動汽車續駛里程不小于150km,插電式混合動力車純電動續駛里程不小于50km,且符合市政府關于新能源車輛的其他規定;
4。應安裝電子計價器、專用標識頂燈及車載智能終端等巡游出租汽車運營專用設備。
二、車輛專用顏色要求
1。排氣量大于等于2.0L的專用顏色統一使用寶石藍/銀,即以車體門把手以下至車體防撞條以上、后尾燈以下為銀色,車體其他部位為寶石藍色;
2。排氣量小于2.0L的專用顏色統一使用環保綠/銀,即以車體門把手以下至車體防撞條以上、后尾燈以下為銀色,車體其他部位為環保綠色。
車輛需廠家報備后,才可用作出租車
此次《意見》的發布,可以說是出租車領域的一次破冰改革。
雖然交通部門不再指定車型,但也不意味著出租車經營者可以隨意購買任意一種車輛作為出租車。根據《意見》,用作出租車的車輛,必須先經車輛生產廠家到管理部門報備。
此前,鄭州市客運管理處相關負責人強調,“這一程序只是報備,而非報批,不存在許可問題”。
這些擬供車輛的有關資料,包括汽車生產企業加蓋公章的工商及相關許可證件復印件、企業基本情況介紹資料、產品技術參數資料、所供車輛服務承諾資料、業務辦理人的企業法人委托書及身份證件。
經過備案和公示的程序后,凡需購置車輛的巡游出租汽車經營者,就可以在已公示的車型中自行選擇了。
司機想要的,廠家不報備怎么辦?
1。司機相中的車型,廠商不報備怎么辦?
對于此次放開出租車車輛選型,出租車司機們普遍歡迎,“鄭州這次都走在了全國前列,打破了過去出租車選型均為管理部門指定的堅冰”。
3月30日把車送去報廢后,王國順本周一已經向4S店交了“豐田卡羅拉”的定金,準備在文件出臺后就去提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