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報融媒記者 劉凌智 通訊員 孟繁勇
24日上午11時許,在鄭州交警一大隊院內,市民黃女士把一面繡有“感謝人民好警察,為人民排憂解難”的錦旗遞到事故中隊民警趙浙南手里,并不住地說著謝謝。

事情要從12日說起,當天上午10時30分許,黃女士騎電動車沿南陽路由南向北行駛到崗杜北街交叉口時,一輛從崗杜北街逆行出來的白色寶馬車將她撞到,寶馬車沒有減速直接加油門離開,黃女士的胳膊、肩部和頭部均受傷,由于寶馬車沒有懸掛號牌,雖然報了警,但是黃女士對找到肇事車沒抱太大希望。
接警后,事故民警趙浙南調取了事發路口的監控視頻,很清晰地看到事發經過,“我們也感到非常氣憤,雖然那輛車沒有懸掛號牌,但是我們并不甘心!”
隨后,事故民警們又調取了沿街單位的視頻,發現該車曾在海灘街和崗杜北街交叉口的南陽路分局門口停留,從車上下來一名帶著小孩的女子,進入了南陽路分局流動人口辦公室。
獲取該監控視頻后,趙浙南與同事趕到南陽路分局流動人口管理辦公室,經詢問工作人員,得知當天確有一名帶著小孩的女子來辦理業務,但是由于手續不齊沒有辦成,只留下了一個手機號碼。
趙浙南介紹,經與該手機號碼聯系,確定機主就是從白色寶馬車上下來的女子,該女子也對寶馬車撞倒黃女士的事實不予否認,但稱車是借朋友的,開車的是另外一個朋友。
“經過趙警官的協調,肇事車已對我的損失進行了賠償,我比較滿意!”黃女士說,原以為沒有懸掛號牌就找不到肇事車了,沒想到趙警官這么認真負責,確實讓她深受感動。
趙浙南介紹,雖然肇事車已對黃女士進行了賠償,但是交管部門還要找到肇事司機,對司機肇事逃逸的違法行為進行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