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增強企業活力,日前,經省政府同意,河南省人社廳、河南省財政廳聯合印發《關于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的通知》,決定從2017年1月1日起,我省失業保險總費率再降低0.5個百分點,由目前的1.5%降至1%。
河南省人社廳相關負責人表示,失業保險費率的再次降低,對我省企業發展具有積極作用,企業的負擔將進一步減輕。雖然失業保險費率降低,但不會影響失業保險待遇標準,也不會影響失業保險待遇按時足額發放。
據了解,此次失業保險率的調整,其中,單位繳費比例降低0.5個百分點,由目前的1.2%降為0.7%;個人繳費比例維持目前的0.3%不變。此次降低費率的期限執行至2018年4月30日,預計每年可為用人單位減負10億元以上。(記者 王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