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新鄉市紀委通報3起扶貧領域侵害群眾利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典型案例。
1。輝縣市常村鎮王井村黨支部書記路培華冒領、違規使用移民扶持資金問題。
2011年9月,路培華經與該村其他干部商議,以妻子張某的名義開存折戶,用于領取淅川縣倉房鎮王井村應移民而實際未移民人員馬天恩及其子移民后期扶持資金。2011年9月至2015年9月,該存折共收到移民后期扶持資金共計0.51萬元(含利息),其中0.5萬元用于支付村“兩委”招待、交通費用。調查期間,路培華安排其他村干部將0.5萬元退回該存折。2017年4月5日,輝縣市紀委給予路培華黨內警告處分。
2。新鄉縣合河鄉前村黨支部書記李福生套取扶貧項目資金問題。
2013年3月,李福生在申報扶貧開發到戶增收試點項目工作中,將不符合條件的17戶農戶以貧困戶身份上報,套取扶貧項目資金6.76萬元用于所申報的項目建設。2017年2月10日,新鄉縣紀委給予李福生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封丘縣留光鎮短堤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柴祖功等3人貪污扶貧資金問題。
2013年11月,柴祖功在負責協調實施扶貧開發到戶增收試點項目工作中,利用職務便利,伙同該村原黨支部委員柴自富、封丘縣垚康種植專業合作社負責人葛繼東,以該村45戶貧困戶的名義申報樹莓種植扶貧開發到戶增收項目。項目通過驗收后,柴祖功安排柴自富借用該村45戶貧困戶的糧食直補存折領取扶貧項目資金18萬元。其中0.9萬元發放給45戶貧困戶,0.1萬元發放給領取扶貧項目資金人員,其余17萬元用于葛繼東租地種植樹莓的各項開支。2017年1月17日,封丘縣紀委分別給予柴祖功、柴自富、葛繼東開除黨籍處分。上述3人涉及違法問題由司法機關處理。(新鄉市紀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