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報融媒記者 魯燕 通訊員 周慶華

  本報訊 6月10日以后,凡發現存在“小金庫”問題的,對直接責任人一律先予免職,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昨日上午,鄭報融媒記者從鄭州市檢察院獲悉, 在近期鄭州市檢察院召開的會議上,已專門開展了對“小金庫”的專項清理活動。

  清理要求 對“走過場”的單位和有關責任人追責問責

  在5月15日和18日,鄭州市檢察院召開了兩次專題會議,傳達了全市“小金庫”專項清理整治工作動員會精神,宣讀市紀委關于“小金庫”典型案件的通報;對鄭州市檢察院及所屬二級機構開展“小金庫”專項清理整治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

  鄭州市檢察院檢察長劉建國強調,一定要有序推進清理整治工作開展。做到不走過場、不留死角,確保自查自糾率達到100%。堅決杜絕違紀違規違法現象的發生;嚴肅問責,確保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實效。各單位各處室“一把手”是第一責任人,對清理整治工作領導不力、行動遲緩、落實不到位、“走過場”的單位和有關責任人,要嚴肅追責問責。

  鄭州市紀委派駐鄭州市檢察院紀檢組組長司永軍介紹,為切實加大對“小金庫”問題的清理整治力度,鄭州市檢察院制訂了詳細的《實施方案》,對清理整治的范圍、內容、方法步驟、政策界限等做了詳細規定。

  清理內容 用資產處置、出租收入設立“小金庫”

  《實施方案》明確清理的重點內容是:違規收費、罰款及攤派設立“小金庫”;用資產處置、出租收入設立“小金庫”;以項目費、會議費、勞務費、培訓費和咨詢費等名義套取資金設立“小金庫”; 以經營收入未納入規定賬簿核算設立“小金庫”;虛列支出轉出資金設立“小金庫”;以假發票等非法票據騙取資金設立“小金庫”;上下級單位之間相互轉移資金設立“小金庫”等。

  清理整治期間,由紀檢監察機關牽頭,會同財政、審計、國資監管等部門組成檢查組,采取銀行賬戶比對、實地抽查賬目、審閱文檔資料、個別談話調查等方式,對市院有關部門或所屬二級機構開展重點抽查。

  清理時間和舉報電話:今年6月10日以后,凡發現存在“小金庫”問題的,對直接責任人一律先予免職,再給予黨紀檢紀處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市檢察院公布舉報電話67150688,舉報信箱zzsydflz@163.com,建立舉報登記和查處督辦制度,切實保護舉報人合法權益,對打擊報復舉報人的,依紀依法從嚴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