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鄭州市紀委消息:日前,鄭州市紀委對鄭州商業技師學院原黨委副書記張春生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張春生違反廉潔紀律,收受他人禮金;違反工作紀律,對分管單位設立“小金庫”問題負有重要領導責任;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

  張春生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嚴重違反黨的紀律。2017年5月23日,經鄭州市紀委常委會議研究并報市委批準,決定給予張春生開除黨籍、撤職處分(降為管理崗位九級職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