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昨日下午閉幕,會議經表決,通過了一批人事任免:
會議通過了關于接受王艷玲辭去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長職務的決定。據悉,王艷玲此前已轉任湖北省委常委、宣傳部長、高校工委書記。當天的表決決定顯示,鑒于王艷玲同志已調離我省工作,根據有關法律規定,會議決定接受王艷玲同志辭去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長職務的請求。
會議經表決,決定:
免去李欣的河南省人大常委會民族僑務工作委員會、外事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任命高保群為河南省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任命劉占方為河南省人大常委會民族僑務工作委員會、外事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免去高躍波的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四庭庭長職務。
免去曹更生的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審判員職務。
免去郭景泰的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執行一庭庭長、審判員職務。
免去韓軒的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職務。
免去仝雯娉、盧紅麗的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職務。
免去王克磊的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減刑假釋審判庭副庭長職務。
免去梁小冰、蘇春曉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免去張宗敏的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任命其為鄭州鐵路運輸法院院長。
任命張開樂為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四庭庭長。
任命劉大勇為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信訪局副局長。
任命張同仁為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副庭長。
任命王松為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
任命彭毅為鄭州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執行局副局長。
鄭報融媒記者 裴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