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犸新聞·東方今報記者 李瑋/文圖
看到車窗未關,于是就順手牽羊,將車內現金盜走。不過,嫌疑人沒想到的是,自己將贓款存入銀行卡上時,被銀行的監控拍了個一清二楚。

“110,我車里的12000元現金被盜了。”6月2日早上6時許一登封市民焦急的撥通了110報警電話。接到指令后,登封市公安局刑偵一中隊辦案民警迅速處警,并向受害人了解情況。
原來受害人于2017年6月1日晚23時,將車停放至南環路與谷路街交叉口附近,由于慌著回家,后車窗玻璃忘關上了,車內的12000元現金及相關證件被盜了。
了解情況后,民警調取了案發現場周邊的監控,由于距車最近的監控陳年老舊再加上晚上視線暗,拍攝到的畫面極其模糊,在民警反復觀看后才發現,畫面中一個男子的身影,順著沿路監控發現,該男子向北行走,行走至南環路谷路街口時,路口的高清攝像機拍攝到這名男子身著白色上衣黑色褲子。

此時,該男子乘坐一出租車到達嵩基鴻潤城門口的鄭州銀行下車,在銀行附近的監控中可以清晰的看到該男子身著白色T恤灰色褲子,此時認真排查視頻的民警確定銀行監控畫面里的男子,與車附近監控里的男子同為一人,該男子從銀行出來后又乘坐一輛出租車向鄭州方向離開。
民警又迅速調取了銀行ATM機監控,發現嫌疑人曾在此使用銀行卡操作,根據這一信息,通過銀行核查到持卡人真實身份為余某樂,經與ATM機監控截取到的嫌疑人圖片認真比對,為同一人,由此確定嫌疑人就是余某樂。刑偵一中隊辦案民警迅速將此人布控,6月3日晚,民警在鄭州市區將嫌疑人成功抓獲。
經突審,嫌疑人余某樂(男,18歲,開封杞縣人)對盜竊車內財物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具其供述其于6月2日凌晨4時許看見一輛車車窗未關,便鉆進車內盜竊了車內存放的12000元現金,到銀行存到自己卡上后便打車去了鄭州。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民警提醒,部分車主為了圖方便在車內放置貴重物品,存有不會發生意外的僥幸心理,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就是利用車主的這個心理實施盜竊。所以車輛停放一定要選擇在正規的停車場等相對安全的地方。
如果一時找不到合適地點,也不要將車放在偏僻人少的地段。其次,車主在離開汽車時,應將車內貴重物品隨身攜帶,較大件的貴重物品應設法作隱藏處理,切忌暴露在視線之內。離開車時一定要檢查門窗是否鎖好,這才是確保安全的首要條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