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 田育臣
昨天,鄭州市交運委執法支隊與鄭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隊聯合召開了鄭州市車輛超限超載動態檢測系統啟用通報會。記者在會上獲悉,鄭州市交通道路上新增30處車輛超限超載動態檢測系統。2月28日起,這30處檢測點將正式啟用。
鄭州市交運委執法支隊副支隊長呂云飛在會上介紹,該檢測系統具備對道路上行駛的載重貨運車輛,實現不停車重量檢測、圖像采集、車牌識別、信息收集、數據分析等功能。
該系統有啥好處?呂云飛說,該系統主要布設在鄭州市公路橋梁重要節點處,對車道上行駛的載貨車輛進行動態稱重,無需人為干預,不阻礙交通。而車輛在行駛經過時,若出現車輛違法超載運輸,該系統將會把該車車輛稱重數據、車輛圖像及車牌照號碼等信息,自動傳輸至后端綜合平臺。同時,車輛行駛前方設置了LED可變信息標志,將實時顯示違法超限運輸車輛車牌號碼及警示信息,配合路邊的交通標志,引導違法運輸貨運車輛進入固定治超站或卸貨站點內,接受卸載和處罰。
超限、超載的司機,將面臨怎樣的處罰?昨天,鄭州公安局交巡警支隊相關負責人稱,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的相關規定,對車輛的超限(載貨超長、超寬或超高),將處20~200元的罰款,記1分。對車輛超載,可處300元~1500元的罰款,分別記3分和6分。
對此,呂云飛也表示,超限、超載車輛除了交警部門的處罰,還同時可能面臨交通執法部門的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和《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第62號),他們有權對車貨總質量超過規定限定標準,但未超過1噸的車主,予以警告;超過1噸的,每超1噸將罰款500元,但最高不得超過3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