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犸新聞·東方今報記者 宋迎迎/文 沈翔/圖

  3月24日,記者從鄭州市政府獲悉,鄭州市近日正式印發《鄭州市2018年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工作要點》(以下簡稱《要點》),對今年法治政府建設進行具體分工。

  此次出臺的《要點》,除了明確將進一步推進簡政放權,縮短網上辦理時限;深入推進商事制度改革,對于提供虛假住所等失聯企業、冒用他人身份證虛假注冊等違法失信企業,探索建立強制出清制度外,用大篇幅聚焦了對行政權力的約束和監督。

  《要點》指出,要按照“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的要求,切實轉變政府職能,持續推進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公布工作,各級政府工作部門、依法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等嚴格按照公布的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行使職權,不得在清單之外變相行使職權。

  法治政府建設,要抓住關鍵少數這個“牛鼻子”。記者注意到,此次鄭州市出臺的《要點》明確指出,“各級各部門必須堅持依憲施政、依法行政,徹底改變以往少數膽大妄為、無法無天的領導方式、用權方式和行為方式,堅持嚴格規范政府行為,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要點》要求,要持續加強行政問責規范化、制度化建設,增強行政問責的針對性和時效性;加大問責力度,堅決糾正行政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克服懶政、庸政、怠政,堅決懲處失職、瀆職;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堅持有錯必糾、有責必問。

  落實領導干部學法制度,知法懂法守法。《要點》明確,各級各部門要落實政府常務會議、部門領導班子會議學法制度,學法次數每季度至少一次,全年不少于四次。制定領導干部學法計劃,明確學法方式和內容。縣 (市、區)人民政府全年至少舉辦一期領導干部法治專題培訓班,政府領導班子全年至少舉辦兩期以上法治專題講座,著力提高領導干部法治素養和能力。

  如何讓制度真正落到實處?建立嚴格的責任追究制度很關鍵。《要點》同時強調,要健全并嚴格實施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及責任倒查機制,對超越法定權限、違反法定程序進行行政決策、決策嚴重失誤或者依法應該及時作出決策但久拖不決造成重大損失、惡劣影響的,嚴格追究行政首長、負有責任的其他領導人員和相關責任人員的黨紀政紀和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