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映象網-東方今報

  猛犸新聞·東方今報記者 付雨涵/文 李新華/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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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0日,鄭州市環境攻堅辦通報了4月前半月督導情況,共督導發現問題139個,治污不力的后果很嚴重,環境主管負責人被約談、行政正職停職仨月、調離正職崗……

  ◎上半月督導發現139個環境問題

  市環境攻堅辦、市環境污染防治督導組共督導發現問題139個(其中:市環境污染防治督導組55家、市環境攻堅辦84家)。

  按照污染源類型劃分:各類工地127家(含施工工地、拆遷工地、待建工地等);其他類12個(含渣土場、棄土場、停車場、無名沙廠、加油站等)。

  按照責任單位區分:經開區38家,鄭東新區17家,高新區15家,中原區12家,管城區11家,二七區、金水區各8家,惠濟區7家,中牟縣、新鄭市各6家,航空港區3家,上街區2家,新密市、滎陽市、市建委、市公路局、鄭州鐵路局、四個中心項目指揮部各1家。

  符合追責的案件17家,其中經開區11家,惠濟區3家,鄭東新區、金水區、新密市各1家;處罰4家,均屬于新鄭市龍湖鎮。

  ◎約談、停職、調離正職、頂格處罰 治污不力的后果很嚴重

  治污不力的后果很嚴重,此次處理意見中,有人被約談,有被停職仨月,還有行政正職被要求調離的。

  [經開區]分管城建副主任被約談

  4月1日至4月15日經開區PM10和PM2.5持續高于市均值。今年前3個月,PM10月平均濃度均為全市倒數第一,截至目前,PM10濃度達到160微克/立方米,為全市最高。主要原因是經開區存在自身排放體量大,本地揚塵污染嚴重,顆粒物長期持續高位運行,持續拉高全市均值,對全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造成了惡劣影響。

  鄭州市政府做出以下處理意見:

  一、市政府對經開區分管城建的副主任進行約談。

  二、依據《鄭州市大氣污染防治責任追究實施辦法(試行)》(鄭辦〔2016〕26號),鑒于經開區城市管理局履職不力、工作失職,在省級媒體曝光和市領導批示后仍未引起高度重視,未徹底解決存在問題,責令經開區對城市管理局主要負責人停職三個月,專職負責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期滿經市環境攻堅辦考核并報市環境污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同意后提出處理意見;同時,責令經開區對城市管理局分管副職及相關人員立即啟動責任追究。

  三、明湖辦事處長期存在突出問題,在去年對行政正職進行停職處理后,今年在督導中又多次發現問題且得不到及時解決,根據屬地管理原則,責令經開區對明湖辦事處行政正職予以調離,同時對明湖辦事處相關責任人立即啟動責任追究。

  [龍湖鎮]行政正職停職仨月

  鄭州市環境污染防治督導組于4月1日至15日期間,督導發現新鄭市龍湖鎮揚塵污染問題4起。責令新鄭市對龍湖鎮行政正職停職三個月,專職負責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期滿經市環境攻堅辦考核并報市環境攻堅戰領導小組同意后提出處理意見;責令新鄭市對龍湖鎮分管副職及相關單位責任人立即啟動責任追究,同時對轄區內發現的4個問題依法頂格處罰。

  此外,鄭州市城管局將牽頭對17個問題進行依法頂格處罰,各開發區對相關責任人、工地 “三員”進行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