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車一族都知道,車輛違停將被交警現場貼條。而近日,除了大家熟知的各交警大隊外,鄭州市公安局各個分局交管巡防大隊民警也已經開始參與治理違停車輛亂象,現場貼條處罰,這在以后也將成為常態。

(圖片來源 中原網)(圖片來源 中原網)

  鄭州“新式”罰單:

  除交警大隊印章外還有公安分局字樣

  8月20日中午,趙先生下班到經開區經開第五大街取車時,發現擋風玻璃處貼了一張罰單。

  與平常的罰單相比,這張罰單有些不同。

  記者注意到,罰單上除了鄭州市交警支隊九大隊的印章外,還蓋有“經開”字樣的印章,并附有地址及聯系電話。

  “難道是經開公安分局和九大隊聯合執法?”趙先生說,自己此前也因違章“吃過罰單”,像這樣的罰單他還是頭一次見到。

  真相:

  鄭州各分局交巡大隊民警開始貼條

  記者了解到,趙先生的罰單為鄭州市公安局經開分局交管巡防大隊的民警出具張貼。

  該巡防大隊大隊長王瀚稱,從8月初開始,大隊的民警開始對轄區內各支路背街亂停亂放的機動車輛進行治理,現場處罰貼條。從8月12日至8月18日,共有185輛違停車輛被現場處罰。

  除了對違法機動車的治理外,交管巡防大隊民警還需嚴厲查處轄區各支路背街非機動車及行人違法行為、“七類車”闖禁行、占道經營等部分交通違法行為。

  “這(貼條)其實也是我們的一項職能。”王瀚說。

  2010年年初,省公安廳決定在新鄉、商丘、濟源、鄭州4個省轄市進行警務機制改革試點,撤銷公安分局。

  當時,鄭州10個公安分局撤銷后,114個派出所合并為29個“大派出所”,近千警力被調整到一線。新組建的大派出所下轄四隊一室,其中包括交管巡防大隊。

  交管巡防大隊職責權限的第2條提到:參與交通管理。主要負責次干道、背街小巷的交通疏導;次干道、背街小巷靜態交通管理;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人予以警告、二百元以下罰款,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交通違法行為的查處。

(圖片來源 中原網)(圖片來源 中原網)

  交管巡防大隊設立之初就有貼條職能

  每天的警情分散了民警精力

  不難看出,交管巡防大隊設立之初就有參與交通管理的職能。王瀚說,交管巡防大隊組建之初,民警也參與到一些違停車輛的管理處罰,后來由于日常警情較多,分散了民警的大部分精力。

  南關街分局交管巡防大隊民警王中華所在的巡邏小組每天要接收到15~20起警情,從接警到處理完警情最少需要十幾分鐘的時間,“必須要優先處理各類突發警情。”他舉了個例子,如果正在對違法非機動車或行人口頭教育時,一旦接到警情,就要立即趕往現場。

  王中華說,此前交管巡防民警張貼罰單后,需要將附有的告知單交給轄區所在的交警大隊,也存在一定程度的不便,“這三年間都很少貼條了。”

  鄭州交警支隊:

  交巡民警處理交通違法以后將成常態

  經記者證實,各單位的民警均已經開始給違停車輛貼條。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相關負責人稱,從8月初開始,各分局交管巡防大隊統一領取交警九大隊的違法停車告知單,現場治理違停機動車。

  相比過去,各交管巡防大隊均設有違章信息錄入端口,錄入的信息統一并入交警支隊對違停車輛信息的管理系統,也避免了交管巡防民警到交警大隊跑趟的不便。

  記者了解到,交警支隊在實地調研后,提出各交管巡防大隊協助參與交通治理,范圍包括行人/非機動車違法、機動車違停處理、“七類車”闖禁行處理三大類,不處理涉及扣車、移交等耗時較長的交通違法行為。

  交警支隊相關負責人說,交管巡防大隊民警除了日常接處警外,處理各類交通違法行為將成為常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