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映象網-東方今報
□東方今報·猛犸新聞記者 夏秀琴 通訊員 宋健
一男子稱認識“房管局領導”能買經適房,另一男子冒充“房管局領導”,倆人結伙演雙簧設陷阱,騙取萬元好處費。近日,洛陽市公安局長春路派出所對涉嫌詐騙的江某、張某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蒲某為洛陽市澗西區某商戶,聽說有經濟適用房可以辦理,便欲購置一套,但因自己手續不合規無法辦理。
今年初,蒲某妻子從朋友處偶然認識了一個二手房中介江某,在了解蒲某的情況后,江某稱他認識房管局某領導張某,可以辦理經濟適用房等業務,但是需要三萬到四萬元不等的好處費。蒲某夫妻二人商議后,便產生了貪便宜的想法,于是立即聯系江某辦理,并于2月中旬轉給江某一萬元好處費。而江某為讓二人放心,于2月底為二人引見了所謂的“房管局領導”張某,并告誡二人此事違法,不要聲張。
接下來的幾個月,蒲某詢問手續是否辦理妥當時,江某皆借由手續不好辦理拖延時間。5月25日,蒲某心生不安到房管局窗口查詢,因蒲某申購資格不符合條件,受理審核未通過。蒲某要求見房管局領導,窗口工作人員稱沒有該張姓領導,而蒲某聯系江某退還1萬元時,江某不予退還,房管局工作人員與蒲某遂向公安機關報案。
在了解情況后,洛陽市公安局長春路派出所民警立即安排部署對該案件立案偵查,江某與張某也分別于5月29日、6月1日到案。
經查,張某是某企業集團下崗工人,目前是一名社會無業人員,并非房管局領導,江某也并不認識房管局領導,只是在最初得知蒲某想違規申購經濟適用房時,心生貪念,聯系到張某演了一臺戲引蒲某上鉤。
目前,洛陽市公安局長春路派出所已對涉嫌詐騙嫌疑的江某、張某采取刑事強制措施,該案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