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映象網-東方今報
原標題:河南擬大幅度修訂旅游條例 導游強迫游客購物最高可罰3萬元
河南省是旅游資源大省,當前我省正在積極推動向旅游強省轉變。在7月22日開幕的河南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11次會議上,聽取了關于《河南省旅游條例(修訂草案)》(以下簡稱《條例(修訂草案)》)的說明,據悉,相較于2007年頒布實施的《河南省旅游條例》,《條例(修訂草案)》擬進行大幅度修訂。□東方今報·猛犸新聞記者 米方杰
加快建設沿黃旅游通道等 為全域旅游提供交通便利
“2007年,我省頒布實施了《河南省旅游條例》,隨著我省旅游產業轉型升級,旅游業在迅速發展的同時,也出現了一些新情況和新問題。”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委員會主任王新民介紹說,隨著大眾旅游時代的到來,旅游的內涵和外延都發生了很大的變化,而現行的《河南省旅游條例》已難以適應當前的新形勢和新要求。
據悉,相較于《河南省旅游條例》,《條例(修訂草案)》彰顯了全域旅游和大眾旅游的時代特征,突出了我省旅游業發展需要保障和促進的內容,在修訂《河南省旅游條例》中貫穿全域旅游的發展理念。
《條例(修訂草案)》明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推進全域旅游,充分利用自然、文化、科技、生態等旅游資源,推動旅游和新興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以及鄉村振興戰略相結合,實現區域資源有機整合、相關產業深度融合,促進經濟社會全面發展。
河南各地不僅有非常多的景點,而且也有很多的特色美食,游客到各地旅游除了看景外,品嘗當地特色美食同樣是必不可少的。《條例(修訂草案)》提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支持具有地方特色的旅游餐飲場所建設,扶持具有地方特色的名優小吃和傳統餐飲,傳承和弘揚老字號品牌。
同時,《條例(修訂草案)》明確,省交通運輸部門應當為旅游業發展提供基礎設施支持,按照規劃加快建設沿南太行、伏牛山、桐柏—大別山環線等旅游風景道和沿黃旅游通道,為全域旅游提供交通便利。
禁止拆除、毀壞百年以上的或者有特定歷史價值的建筑
在我省不少農村地區,都保存著一些歷史文化古跡,這些古建筑等可能并不是很有名氣,但卻有著獨特的歷史價值,不僅濃縮了那個時代的風格,也見證了一段歷史故事。在發展鄉村旅游中,這些歷史文化古跡都是重要的元素。
據悉,《條例(修訂草案)》提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圍繞鄉村振興戰略和城鄉融合發展,培育鄉村旅游市場,打造旅游特色村鎮,促進鄉村可持續發展。同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古村鎮、古街區、古民居的保護和合理利用。禁止拆除、毀壞一百年以上的或者具有特定歷史價值的建筑。
若違反規定拆除或者毀壞的,《條例(修訂草案)》明確,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對個人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處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明確城鄉居民可利用住宅 為旅游者提供民宿旅游服務
近年來,隨著自助旅游的盛行、互聯網的傳播,與旅游目的地風土人情緊密結合的民宿旅游蓬勃發展,《條例(修訂草案)》專列一節對民宿旅游進行了專門的規定,明確城鄉居民可以利用自己擁有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住宅,為旅游者提供民宿旅游服務。 據王新民介紹,為了推動民俗旅游健康發展,《條例(修訂草案)》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定期召集文化和旅游、公安、應急、衛生健康等有關部門,根據簡化程序、便民利民、確保安全的原則,解決民宿旅游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導游可接受游客自愿給的小費 若主動索要則要嚴罰
《條例(修訂草案)》針對導游工作也提出要求,明確導游不得向游客索要小費,不得誘導、欺騙、強迫游客購物。據悉,《條例(修訂草案)》也提出,導游可以接受游客自愿給予的小費。
若違反規定,導游向游客索要小費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部門責令退還,處3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導游證。而導游誘導、欺騙、強迫游客購物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導游證。
《條例(修訂草案)》明確,紅色旅游景區應當免費向公眾開放。依托公共資源建設的景區應逐步降低門票價格。根據《條例(修訂草案)》規定,依托公共資源建設的景區應當對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身高低于140厘米的未成年人、殘疾人、現役軍人、人民警察、國家消防救援人員實行免票,對人民教師、十八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以及全日制大中專學生實行半票。
記者留意到,《條例(修訂草案)》還提出支持有條件的地區在景區設立速裁法庭或者派出機構,依法適用簡易程序,快速處理景區內發生的民事糾紛,及時化解矛盾,營造良好旅游環境。
免費WiFi覆蓋 或將成為河南景區必需的配備
旅游景區的競爭已從硬件競爭過渡到“軟”競爭,今后免費WiFi覆蓋或將成為河南景區必需的配備。
《條例(修訂草案)》明確,旅游集散地、景區等場所應當為旅游者免費提供無線局域網接入、智能導游、電子講解、信息推送等服務。同時,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在交通、餐飲、住宿、購物、娛樂、游覽、營地等方面,為旅游者提供便捷的公共服務;在交通樞紐站、公路服務區、文旅小鎮、旅游集散地等設置免費的旅游信息咨詢中心,方便旅游者詢問和查詢。
此外,記者了解到,根據《條例(修訂草案)》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旅游信息化建設,建設健全旅游信息數據庫,建設標準統一、功能完善的智慧旅游綜合服務平臺,實行旅游市場信息化監管,免費向社會提供景區、路線、交通、氣象、客流量預警、食宿、安全、醫療急救等公共信息、旅游法律知識和文明旅游等咨詢服務,促進旅游信息共享。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運輸、公安、自然資源、市場監管、衛生健康、氣象、通信等有關部門應當及時向指揮綜合服務平臺提供共享信息,方便旅游者查詢。
政府要創新帶薪休假方式
旅行社可參與政府采購和服務外包
每年的五一、十一假期,都是出游的高峰,而實現錯峰出游的前提是保障帶薪休假。對此,《條例(修訂草案)》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依法落實帶薪休假制度,創新帶薪休假方式,推動旅游業發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應當帶頭落實帶薪休假制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當加強勞動保障監察,保護企事業單位職工帶薪休假合法權益。
《條例(修訂草案)》同時提出,鼓勵職工結合個人需要和工作實際分段靈活安排帶薪年休假。
此外,《條例(修訂草案)》還規定,旅行社可以參與政府采購和服務外包。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經批準的公務活動,可以委托旅行社按照有關規定的范圍和標準安排交通、住宿、餐飲、會議、展覽等事項,出具的發票可作為報銷憑證。
鼓勵支持學校組織中小學生開展研學旅游
據悉,《條例(修訂草案)》提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引導金融機構開發符合旅游業特點的信貸產品和模式,加大旅游業信貸支持力度。鼓勵和支持具備條件的旅游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申報上市,發行債券,面向資本市場直接融資;鼓勵和支持合理旅游業發展投資基金,擴大旅游投融資渠道;鼓勵和支持保險機構創新旅游保險產品和服務。
同時,《條例(修訂草案)》明確,縣級以上政府教育、文化和旅游等有關部門應當支持大中專院校開展旅游學科建設、旅游科研培訓。鼓勵和支持學校組織中小學生開展研學旅游。
記者留意到,《條例(修訂草案)》還提出應當鼓勵利用工業遺址、工廠礦山、工業園區、工業產品等資源開展工業觀光旅游、工業體驗旅游和商務考察旅游等。工業旅游項目可以按照市場監管部門核準的收費標準收取安全引導服務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