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鄭州市城鎮非居民用水將實行累進加價制度 最高加價1.3倍》
來源:鄭州日報
(記者 侯愛敏) 記者昨日從市發改委獲悉,明年 1 月 1 日起,我市將對城鎮非居民用水實行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以提高城鎮非居民用戶節水意識,促進水資源可持續利用,加快建設節水型社會。
市發改委和城管局聯合印發的《鄭州市城鎮非居民用水超定額累進加價實施辦法》指出,該制度以超定額累進加價辦法為主,在保障非居民用戶合理用水需求的基礎上,科學確定超定額分檔水量和加價標準。全市將率先對下列行業和單位實行超定額累進加價:用水大戶。市區年用水量 3 萬噸以上、各縣(市)年用水量 1 萬噸以上的用水戶,以上年用水量為參數;“兩高一剩”(高耗能、高污染、產能嚴重過剩)等行業和單位;以面積、人員、床位等確定定額標準的行業和單位。市區城鎮公共供水管網供水的非居民用水戶(含特種行業用水戶),均將執行這一制度。
《辦法》明確,我市市區水量分為三檔,用水定額為第一檔水量,第二檔水量為超過用水定額的 20%(含)以內部分,第三檔水量為超過用水定額 20%以上部分。加價標準為:二檔水量加價 0.5 倍,三檔水量加價 1 倍。對“兩高一剩”(高耗能、高污染、產能嚴重過剩)等行業超定額用水實行更高的加價標準,加價標準為:二檔水量加價 0.8 倍,三檔水量加價 1.3 倍。
另據悉,非居民用水超定額累進加價僅為自來水基本水價,不含終端水價中包含的污水處理費、水資源稅。同時,非居民用水超定額累進加價水費由城鎮公共供水企業征收,形成的收入“取之于水,用之于水”,主要用于管網和戶表改造、完善計量設施和水質提升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