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鄭州交警開展交通秩序大整治,飆車、醉駕、“黑摩的”都將嚴查》

  猛犸新聞·東方今報記者 李瑋/文圖

  為加強疫情防控,服務經濟發展,確保良好出行環境,鄭州交警在全市開展交通秩序大整治活動。

  近期,隨著復產復工的全面深入,人車交通出行頻次劇增,交通違法行為存在高發態勢,因交通違法導致的交通擁堵時有發生,為保障市民順暢出行,為疫情防控營造良好的交通環境,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在全市開展交通秩序大整治活動。

  在治理重點上,一是圍繞非機動車及行人;“工程運輸車輛”:渣土車、水泥罐車等重型貨車;“七類車”:電動摩托車、機(電)動三輪車、觀光電瓶車、老年代步車、搭棚改裝三輪車、摩托車、低速貨車等三類重點車輛和交通參與者開展。二是圍繞“一讓”: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一飆”:飆車(追逐競駛);“兩牌”:假牌、套牌;“兩闖”:闖禁行、闖紅燈;“三駕”:酒駕、醉駕、毒駕;“四亂”:亂停車、亂變道、亂用燈光、亂鳴笛;行人等七類突出交通違法行為開展。

  在治理措施上,一是加強機動車靜態交通違法治理。首先研判目前全市道路違法停車現象高發區域和發生規律。其次組織警力、交通協管員、城管隊員等針對全市各主干道、背街小巷開展巡邏勸離、拖離、處罰措施。

  第三爭取各區政府支持,在每個重點路段配備拖車,聯合交警對不聽勸阻的車輛、占壓盲道、高峰期間占壓主干道、長期占壓公共車位、居民區周邊亂停亂放的機動車予以拖離、處罰。

  ●加強動態交通違法治理。強化重點車輛交通違法行為查處力度。

  首先嚴厲整治渣土車、水泥罐車等工程運輸車輛違法行為。對渣土車、水泥罐車等工程運輸車輛行駛軌跡、違法行為高發區域進行摸排,針對重點區域加強警力部署,采取蹲守、巡查、便車跟蹤等多種手段,固定證據。

  對工程運輸車輛故意污損遮擋號牌、闖紅燈、闖禁行、超速、野蠻駕駛等交通違法行為一律從嚴處理,對渣土車、水泥罐車發生亡人道路交通事故的,從嚴追究肇事車輛駕駛人、所有人、承包人、管理人的交通肇事罪、重大責任事故罪等刑事責任。

  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依法從重處罰,并將其信息通報市城管局,由城管局對渣土車、水泥罐車等工程運輸車輛和所屬公司依法處罰。

  ●嚴厲整治“七類車”“摩的”等各類交通違法行為。

  聯合交通執法部門,保持對“七類車” “摩的”交通違法行為的嚴厲打擊態勢。堅持對電動摩托車、機(電)動三輪車、觀光電瓶車、老年代步車、搭棚改裝三輪車、摩托車、低速貨車等“七類車” “摩的”的常態化整治,持續不斷高壓治理,以火車站、長途客運站、地鐵站、醫院、商圈、公園等周邊和市內主干道為重點整治區域,加大對“七類車” “摩的”交通違法行為治理力度,對查扣的“七類車” “摩的”逐一登記造冊,依法執行“五個一律”處罰原則,配合交通執法部門采集非法營運違法行為證據,移交交通部門依法處罰。。

  ●嚴厲整治非機動車、行人交通違法。

  針對非機動車交通違法易發時段和點段不同,提高固定崗、流動崗民警對非機動車的管理。針對非機動車及行人違法高發區域,定期集中警力進行突擊治理;充分發揮鐵騎優勢,加強重點區域流動巡邏輻射力度;聯合交通局執法大隊開展聯合執法,嚴厲查處非機動車違法載人行為,涉嫌非法營運的由交通執法部門合并處罰;在處理涉及非機動車和行人的交通事故時,對非機動車、行人一方存在交通違法行為的,依法對其予以處罰;交通協管員盡職履職,對非機動車、行人交通違法行為敢于糾正,善于勸導,對不服勸阻的移交執勤交警予以處罰。

  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一律采取“三教育一采集”進行教育處罰,對有多項交通違法行為的一律合并處罰,對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一律暫扣其車輛,對暫扣的違法車輛,無合法來歷證明的一律不予放行,在對違法行為人教育處罰后,一律書寫具結悔過書,并觀看宣傳教育片。對行人隨意翻越護欄的,加大視頻抓拍力度,固定證據,對其予以行政拘留等更嚴厲處罰。

  對在民警執法工作中存在妨礙執法的一律移交轄區公安分局依法從嚴從重處罰,對存在涉黑涉惡行為的移交刑偵部門予以從嚴打擊。

  ●強化機動車突出交通違法行為查處力度。

  嚴厲查處機動車“一讓”(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一飆”(飆車)“兩牌”(假牌、套牌)“兩闖”(闖禁行、闖紅燈)“三駕”(酒駕、醉駕、毒駕)“四亂”(亂停車、亂變道、亂鳴笛、亂用燈光)等交通違法行為,采取專項措施,強化整治力度。

  首先針對飆車開展專項治理,各交警大隊先期查處,交警支隊案偵部門專業指導。支隊、大隊指揮中心根據電子警察、稽查布控系統預警功能,以及社會舉報等信息,鎖定涉嫌“飆車”車輛,按照“一車一案一組”成立專案組,通過監控追蹤等手段,采集違法證據,對違法車輛予以精準打擊。

  其次針對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亂鳴笛、亂變道交通違法,利用固定崗位、巡邏力量查處的同時,加大監控等非現場抓拍執法力度。

  第三針對機動車逆行、假牌、套牌交通違法,利用巡邏警力、鐵騎隊伍和視頻監控指揮相配合,強化流動查處,精準打擊。

  第四針對機動車酒駕、醉駕、毒駕等突出交通違法,在開展常態化治理的同時,集中優勢警力加大重點路口、重點區域、重點路段、重點時段的治理,加大違法查處力度,保持高壓嚴管態勢,保護人民群眾利益,營造和諧的交通環境。

  四是強化全市道路交通堵點治理。全面梳理排查周期性擁堵點段,堅持工程措施與管理措施并舉,通過交通組織優化、路口渠化、信號配時優化、調整執勤崗位、分流控流等手段,治理交通堵點,提升道路整體通行能力。

  首先完善道路交通擁堵排查治理機制,通過交通流態勢研判分析,定期排查全市范圍內的交通堵點,采取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進行綜合治理。

  其次針對城區人流量大、行人和非機動車過街需求量大、人車混行嚴重、交通安全隱患突出的路口(路段),開展實地調研,合理規劃相關設施,向有關部門提出規劃、渠化等工程措施整改建議。

  第三根據交通流態勢和交通違法研判分析,針對因交通違法造成的擁堵路口、路段,科學合理及時調整執勤崗位,加強巡邏疏導頻次,加大交通違法處罰力度,全力疏堵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