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三門峽:這部分來峽人員一律進行核酸檢測》
各縣(市、區)、城鄉一體化示范區、開發區疫情防控指揮部:
為認真貫徹落實市推進復工復產暨疫情防控指揮部《關于建立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機制的實施意見》(三疫防指[2020] 14號),進一步加強國(境)外和國內武漢以及其他中高風險地區來峽返峽人員的管理,堵塞可能導致疫情反彈的漏洞,結合近期重點人群管理和篩查情況,現將有關注意事項通知如下:
一、壓實主體責任。各地要汲取近期國內部分地區疫情反彈教訓,加強對國(境)外和國內武漢以及其他中高風險地區來峽返峽人員的管理,發揮大數據和社區、村、單位作用,發揮好基層哨點哨兵作用,強化網格化管理。非“四類”人員在入境隔離醫學觀察未滿14天,符合返回條件提前來峽返峽的,要隔離醫學觀察至滿14天方可解除;隔離醫學觀察期間有發熱、咳嗽等癥狀的要及時向社區、村和當地疾控機構報告,并聯系到定點醫院進行診治。
二、加強核酸檢測。國(境)外、武漢來峽返峽人員要及時查驗核酸檢測結果,登記相關信息。凡持有7天內核酸檢測結果的,不再進行核酸檢測,凡未做核酸檢測或核酸檢測超過7天的,一律要進行核酸和血清檢測。
三、實行日報告制度。各縣(市、區)務必要于4月25日16時前分別上報疫情期間國(境)外、4月8日以來武漢、以及其他中高風險地區來峽返峽人員核酸檢測信息表,要填報清楚本人姓名、身份證號、聯系方式、來自地區名稱(含國外)、核酸檢測,時間、地點、結果等。以后每日16時前上報當日新增人員姓名、身份證號和核酸檢測結果等信息。當日來峽返峽人員要當日采樣送檢,凡送檢樣本數與上一日來峽返峽人數不一致的要說明具體原因。
四、加強自查督查。從即日起各縣(市、區)、各單位要開展自查自檢,主要對象是各級醫療機構、人員密集場所,有國外、武漢來峽返峽人員的社區、單位。同時要對前期工作進行梳理,開展回頭看。市疫情防控指揮部將在各縣(市、區)自查的基礎上,派出監督督導組進行抽查。
三門峽市推進復工復產暨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
2020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