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騎共享電動車違章要嚴辦,新密交警開出首張罰單》

  猛犸新聞·東方今報記者 李瑋/文圖視頻

  一些交通安全意識淡薄的人們,在享受共享單車帶來便捷同時,闖紅燈、非機動車走快車道、違法載人等交通違法行為時有發生,帶來了很多交通安全隱患。5月20日,新密交警對一起違法駕駛共享電動車的駕駛人開出新密首張罰單。

  當日上午9點50分左右,新密市公安局交警大隊2號警亭民警張建敏,帶領輔警在嵩山大道與南密新路交叉口執勤時發現,一名身穿黑色短袖的女子正騎著共享電動車,行駛在機動車道,民警隨即上前指揮該名女子靠邊停車,并告知該女子駕駛非機動車行駛在機動車道的違法行為,在民警批評教育后,當事人陳某來到警亭接受處罰。

  據了解,陳某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條之規定,非機動車走機動車道,處以20元罰款。這是新密交警對共享電動車開出的首張罰單。

  新密交警提醒:請廣大交通參與者使用共享電動車出行時也要佩戴安全頭盔,安全出行,文明駕駛,有序停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