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鄭州市發文明確 西流湖不再是飲用水地表水源地》

  今日(8月7日),鄭州市政府發布《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取消西流湖飲用水地表水源地的決定》,明確指出,由于西流湖已不具備飲用水地表水源地功能,鄭州市政府決定取消西流湖飲用水地表水源地 (西流湖地表水飲用水源地)。

  西流湖屬賈魯河水系,原來上游來水極少,主要靠邙山提灌站泵取黃河水進行補充。2000年,依據《鄭州市城市飲用水源保護和污染防治條例》等相關規定,西流湖作為柿園水廠的直接取水點之一,被我市確定為飲用水地表水源地。

  據悉,2004年以后,柿園水廠改由暗管直接從石佛沉沙池取水,不再經過西流湖。但由于我市備用水源地尖崗水庫和常莊水庫向水廠輸水仍需經過西流湖,2007年,《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南省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劃的通知》明確了西流湖地表水飲用水源保護區劃。2010年,尖崗水庫和常莊水庫備用水源地輸水管線工程完成后,我市啟用備用水源取水不再經過西流湖,西流湖已不具備飲用水地表水源地的功能。基于這些情況,我市決定取消西流湖飲用水地表水源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