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猛犸新聞·東方今報

  猛犸新聞·東方今報記者 米方杰 萌友 劉珺

  11月8日,省高速總隊一支隊民警通過緝查布控系統預警信息,在機場高速鄭州南站查處了一起駕駛證被注銷5年多仍開車的無證駕駛案件。

  當日上午10時31分許,鄭州機場高速緝查布控系統報警顯示,一輛沿機場高速由南向北行駛的豫L號牌轎車的司機涉嫌駕駛證注銷狀態下駕駛機動車輛。接到警情指令后,當時正在機場高速鄭州南站執行保通、檢查任務的一支隊民警迅速做好查緝準備,并第一時間對嫌疑車輛實施了精準攔截和控制。

  “我的駕照是A2證,每年都通過代辦人員審證,我真不知道自己的駕照啥時候被注銷了!……”面對民警對其駕駛證注銷狀態下仍開車的質疑,豫L號牌轎車男司機王某滿臉的疑惑。

  隨后,民警通過警務系統對司機王某的駕駛證等信息進行了認真核查。核查結果是,2015年3月王某的駕駛證已經被公安交管部門依法注銷。

  面對鐵的實事證據,司機王某貌似無辜的臉上,頓時閃現出些許的后悔:“我的駕照被注銷后自己就很少開車了,今天我開車和媳婦來鄭州辦急事,當時想著星期天交警可能不會上班,即使是無證駕駛被交警查處的可能性也比較小,沒想到,幾年不來一次鄭州,我開車剛出高速收費站就被高速交警查住了……”

  民警在對司機王某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后,依法對其無證駕駛機動車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作出了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

  河南高速交警提示:無論機動駕駛證被注銷、吊銷還是撤銷以后,當事人就沒有了駕駛機動車的資格,如果仍然上路駕駛機動車就屬于無證駕駛行為,將面臨200至2000元罰款和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嚴厲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