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即日起 鄭州背街小巷違停車也會被貼條》
河南新聞廣播記者 朱圣宇 曹博淳
鄭州的車主們注意了:今后鄭州的背街小巷也不能心存僥幸違停車了。
4月13日,鄭州發布的《關于加強市區道路機動車停放執法管理的通告》顯示,鄭州市決定將城管執法部門采集的市區次干道、支路背街機動車違法停車信息交公安交警部門依法審核認定后錄入交管系統處理。
和其他一些政策相比,此次《通告》有沒有過渡期?城管所貼的違停告知單和交警部門的罰單有什么區別?如果存在異議,車主如何申請復議?帶著這些問題,河南新聞廣播記者朱圣宇第一時間采訪了鄭州交警、城管等部門進行解答。

鄭州背街小巷違停車也要被貼條
根據通告,鄭州市區范圍內,快速路、主干道機動車違法停車行為由公安交警部門查處,次干道、支路背街機動車違法停車行為由城管執法部門采集證據交由公安交警部門依法審核認定后錄入交管系統,并依法予以查處。鄭州各區、開發區城管執法部門對次干道、支路背街違法停放的機動車輛張貼《違法停車提示單》,于24小時內將移交交警大隊錄入公安交管系統予以處罰。
按照通告,4月13日,該辦法在鄭州市主城區執行,所以沒有過渡期。但這并不意味著無死角查看,只是從這一天起執行這一辦法,至于是否全面執行貼條,要看城管部門的人力布局等,一些明顯妨礙道路暢通的違停車輛自然是優先處理的對象。
看落款即可分辨執法來源
通告明確,城管執法部門出具的《違法停車提示單》,將明確被查處人涉嫌違法停車行為,機動車駕駛人或者所有權人在接到公安交警部門的告知后依法接受處理。《違法停車提示單》和交警部門的違停罰單,在樣式和落款等方面都有所不同,一個簡單的方法是,只需要看落款是城管部門,還是鄭州交警某大隊,即可分辨出來源。
據悉,盡管背街小巷區域的車輛違停信息由城管部門采集,但信息審核和錄入均為交警部門,交警部門的執法主體資格不變,所以流程也是不變的。遇到特殊情況則特殊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