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因工作矛盾報假警 這下悲劇了》

  猛犸新聞?東方今報記者 劉小玉 萌友 薛玉白/文圖

  近日,鄭州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接到一商家老板報警稱,其外賣店中的收銀臺17000余元現金不翼而飛,懷疑是店員所拿。警方經過一番調查后發現事有蹊蹺,店主本人涉嫌報假警謊報偷盜金額,最后,店主和盜竊者同時被拘留。

  雙橋派出所獲取案件情況后,勇于擔當,主動出擊,迅速投身于案件偵破中,通過摸索核查,鎖定案件嫌疑人任某,趕到其工作地點將其抓獲。經過詢問,任某對其盜竊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但對于商家老板指控的盜竊數額17000元表示強烈反對,稱其只盜竊兩張面值為100元的紙幣,共計200元。

  盜竊數額有沖突,民警再次電話聯系外賣店老板進行溝通、核實。老板聽到民警的詢問后,回復敷衍了事,草草掛掉電話。隨后,民警前往外賣店內了解情況,老板對于民警的到來十分不耐煩,讓民警等待數小時后幾句話讓民警離開。

  老板的態度讓辦案民警警覺起來,案件疑點重重,外賣店通過手機支付,店內為什么會放這么多現金?幫助受害老板找回失竊物,為什么拒不配合?為解開疑點,偵破案件,次日民警讓報案老板來派出所接受詢問,通過詢問,外賣店老板確認被盜200元人民幣現金,坦白謊報案情是由于和員工任某因工作產生矛盾,滋生報復心理。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條“提供虛假證言、謊報案情,影響行政執法機關依法辦案的”,高新公安對報警人、涉嫌盜竊的犯罪嫌疑人任某二人依法采取行政拘留處罰措施。

  在此,高新公安提醒廣大居民:您在危急時刻急需幫助,可隨時撥打110,向警方求助,我們義不容辭。但您因為無聊、醉酒、發泄情緒撥打110取樂,影響公安機關辦案,浪費警務資源,必將會依法受到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