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車被扣 想取回 不用來回奔波!扣放車新系統在交警二大隊試運行》

  猛犸新聞· 東方今報記者 李瑋/文圖

  7月6日,記者從鄭州交警二大隊了解到,為貫徹落實市公安局和交警支隊提升放管服工作要求,優化便民服務流程。民警楊大龍提議進一步優化扣放車業務辦理流程,讓數據多跑路,群眾少跑腿。7月5日,新研發的涉案車輛監管與審計系統,投入試運行。

  以往辦理放車業務時存在問題:

  1、流程繁瑣,各辦理區域分散, 當事人需要來回奔波。

  2、當事人辦理放車手續過程中,需要復印身份證、駕駛證、行車證、交強險保單、行政處罰卷宗等材料。中隊存檔一份,群眾去違法處理室辦理時需另帶一份供處理室審核,不僅過程復雜,并且造成極大紙張浪費。

  3、當事人需先到郵政銀行繳罰,再回到扣車中隊交回交費憑證。

  4、以往的放車單信息簡單,無停車收費明細,無監督投訴電話。

  新系統針對以上問題,簡化、優化流程:

  1、新系統可實現當事人一窗式辦理放車業務,電子采集相關證據信息,違法處理室網上審核后,中隊直接打印放車單放行,不再來回奔波。

  2、采用高拍儀取證,當事人無需提供復印件。電子化存檔,方便查找核對。

  3、系統能夠直接生成本次違法繳罰二維碼,實現繳罰。

  4、新式放車單根據扣放車時間自動生成收費明細,杜絕亂收費;實現停車場掃碼導航;增加監督電話,便于群眾維權和監督;增加交通安全宣傳內容,普及交通安全知識。

  簡單的來說,過去取回被扣車輛,當事人需要數次往返多個部門,耗時一個小時以上,流程繁瑣,耗費紙張。

  現在,實現了一次式辦理、一窗式辦理,群眾來到大隊基本上十分鐘辦完放車手續,并且電子化取證留檔,節省紙張。(線索提供 李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