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河南省直住房公積金助力災后重建,本月底前可申請緩繳或提取,職工最高提取22800元!》
河南新聞廣播記者夏凊

河南省省直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近日發布《通知》,受暴雨洪澇災害和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繳存省直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本月底前(10月31日)可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已辦理緩繳住房公積金的單位職工,可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最高22800元。
為支持河南省直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職工渡過難關,河南省省直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發布《通知》,受暴雨洪澇災害和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無法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單位可在本月底前申請緩交。省公積金管理中心政策法規科夏之磊:“暴雨洪澇災害和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可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最低至5%,降低繳存比例的期限最長不超過12個月;無法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單位,可于2021年10月31日前,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緩繳期限最長不超過12個月。”

已辦理緩繳住房公積金的單位職工,緩繳期間不影響職工申請公積金貸款,且受災嚴重的可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余額。夏之磊:“在緩繳期間,職工攜帶身份證原件,可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最高提取金額按照鄭州市統計部門公布的2020年度月最低工資標準1900元乘12個月計算,最高提取金額為22800元。”
家庭現住房受暴雨洪澇災害影響嚴重,無法正常居住,需要整修恢復的,可提取本人、配偶、父母、子女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合計提取金額最高不超過受災住房建筑面積每平方米1300元的標準。
這些優惠政策具體如何申請?

夏之磊說:“困難單位可持《住房公積金降低繳存比例和緩繳申請表》、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決議復印件(驗原件)和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證明材料,在省直住房公積金微信公眾號預約后,到鄭州經三路營業部辦事大廳申請辦理。職工個人可攜帶提供有效證明材料,在省直住房公積金微信公眾號預約后,到經三路營業部或東區管理部辦事大廳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省直住房公積金咨詢電話:65908401或123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