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門峽市住房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關于取消第十二批保障性住房部分家庭配租資格的決定

  根據三門峽市住房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第十二批保障性住房入住的通告》,抽號取得第十二批保障性住房實物配租家庭,應于2023年10月8日至2023年10月31日辦理入住手續,目前辦理入住手續工作已經結束,但至今尚有58戶家庭通過電話方式多次聯系,仍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入住手續。根據相關規定,凡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入住手續的家庭視為自動放棄配租房屋,在3年內不得再次申報保障性住房實物配租。經研究決定,取消該58戶家庭住房保障資格,收回抽號取得的房屋,并將該家庭列入限制申報保障性住房家庭名單,3年內不得再次申報保障性住房實物配租。

  (來源:三門峽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