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使用生鮮燈最高可罰3萬元!鄭州已有商家換成普通燈》
在農貿市場或商超,原本黯淡無光的肉類,經生鮮燈一照,顯得格外新鮮紅潤。不過,從12月1日起,這種生鮮燈將全面禁用,如拒不改正,或處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生鮮產品也將褪下“美顏濾鏡”,憑實力吸引顧客。那么,臨近新規實施,鄭州的生鮮燈使用情況如何?
生鮮燈變普通燈 鮮肉秒“變色”
11月21日,記者走訪多家農貿市場、商超,發現一些商鋪仍在使用生鮮燈,生鮮豬肉在一片紅色燈光照射下,顯得紅潤有光澤。有豬肉店攤主坦言,不用生鮮燈會影響生意。
在陳砦蔬菜批發市場,記者看到,鮮肉區幾十家店鋪統一安裝的生鮮燈呈現出偏紅、偏黃、偏白等不同顏色的燈光,少數幾家接近自然光。
在沒有了紅色生鮮燈的加持下,鮮肉恢復了其原本的色澤。“我們主要面向客戶做批發,正常光源能讓他們看清楚肉的本色。”一老板表示。

在采訪中,市場內多名攤主并不太清楚禁用生鮮燈的新政即將實施,認為大部分店都在用,“肉是新鮮的,這個燈照起來更好看。”
其中,一位豬肉攤位的攤主告訴記者,自家豬肉很新鮮,會根據市場要求禁用生鮮燈,“只要肉質好、新鮮,就會有回頭客。”
記者在現場做了對比,在紅色生鮮燈的照射下,鮮豬肉呈紅色,一旦拿到普通光源處,顏色立馬變回淡粉色。

“如果有些肉類不新鮮,在強光照射下也不容易分辨。”市民李女士說,買肉時她喜歡到沒有生鮮燈照射的店鋪,“那個燈看著刺眼,時間長覺得眼花。”
已有商家換成普通燈
隨后,記者來到鄭州金水區北環路一家大型商超發現,原本明紅色的生鮮燈均已被換下,取而代之的是普通的白熾燈。
“下個月就不讓用生鮮燈了,我們幾天前就已經換成了普通燈。”生鮮區一位工作人員介紹,普通燈光的照射下,消費者更容易分辨肉的顏色。

生鮮燈是一種冷光源照明燈具,通過調整光照顏色或在光源外加紅色燈罩,導致生鮮產品看起來色澤更加美觀。這種專門用來給生鮮產品提色增亮的燈具,被稱為生鮮“美顏燈”。
以往為了達到更好的“美顏”效果,不同攤位使用的生鮮燈照射效果也會稍有不同。生肉類用紅光搭配冷白光,看起來肉會更加鮮嫩;熟食類用紅光搭配暖白光,更容易勾起人的食欲;紅色水果用紅光搭配正白光,看起來水果會更新鮮。不少生鮮在燈光“魔法”加持下,大大刺激了消費者的購買欲。
家住金水區的市民陳女士經常來到農貿市場或者超市采購。她告訴記者,過去的生鮮燈確實會誤導消費者,剛買的肉帶回家后,看著總是沒有在菜市場挑選時那么好看,她選肉時都要把肉拿到旁邊沒有生鮮燈的地方看幾眼才放心,“以后都換成普通的燈光,肉質新不新鮮更容易分辨了。”

最高罰3萬元 市民發現可舉報
今年6月30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修訂發布《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要求商家銷售生鮮食用農產品時,不得使用生鮮燈,新規自今年12月1日起實施。
新規施行后,食用農產品銷售者仍使用不符合規定的照明燈具的,將由縣級以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而電商搜索,生鮮燈的宣傳詞很是亮眼:“用好燈生意好”“專業調色、開燈見效”“新國標加量不加價”“光源新升級、食物提鮮更容易”等。除了生鮮肉類,熟食、水果、蔬菜也都有“定制燈光”。
還有些商品,在圖片中標注了生鮮燈的顯色指數和色溫范圍,其單價大多在十幾元到一百五十元之間。
有媒體報道,四川、湖南、安徽、廣東等多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表示,目前市場監管部門對生鮮燈的色標特征、色溫值、顯色系數等要素并未做具體要求,在執法和檢測過程中并沒有嚴謹明確的統一標準,暫時以肉眼辨別為主,所以在實踐過程中還需要根據現場情況來分析和判斷。
但可以明確的是,對食用農產品的真實色澤等感官性狀造成明顯改變的照明設施是絕對禁止使用的。
消費者如發現相關的違法違規行為,可撥打12315、12345等熱線電話進行投訴舉報。(來源:大象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