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正觀新聞
原標題:《讓食材“素顏出鏡” 鄭州開展“生鮮燈”專項檢查》

根據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相關規定,“生鮮燈”12月1日起將全面禁用,屆時,水果、蔬菜、水產、肉等生鮮類產品將“素顏”出境,不得使用“美顏神器”。11月27日,市市場監管局帶領執法人員到部分市場進行專項檢查,督促整改落實,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12月1日起 全面禁用“生鮮燈”
“肉鋪的紅燈底下,看哪塊肉都新鮮,買回家一看卻不是那回事兒。”相信不少市民在買肉時,都曾被食材“美顏神器”“生鮮燈”所誤導。
不僅是肉類,市場內的水果、蔬菜、水產等也常被“生鮮燈”美化,看上去比實際情況更加新鮮誘人。
據市市場監管局相關人員介紹,所謂“生鮮燈”,就是能夠改變蔬果肉類視覺效果的照明工具,曾廣泛應用于農貿市場及商超等場所,其光照如同美顏濾鏡一般,會掩蓋蔬果肉類的瑕疵,從而達到以次充好的效果。因此,“讓食材回歸本色、讓大家明白消費”已經成為廣大消費者的一致心聲。

如今好消息來了,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新修訂并公布的《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將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辦法》第七條第二款規定“銷售生鮮食用農產品,不得使用對食用農產品的真實色澤等感官性狀造成明顯改變的照明等設施誤導消費者對商品的感官認知”。也就是說,12月1日起,“生鮮燈”將全面禁止使用。
鄭州市開展專項檢查 拒不改正將最高罰款三萬元
《辦法》實施進入倒計時,生鮮燈撤除情況進展如何?
記者從市市場監管局了解到,此前,我市已經要求市場開辦者落實主體責任,開展自糾自查,對不符合規定要求,使用可能影響消費者對畜禽肉類、果蔬類、水產類等食用農產品感官性狀判斷的“生鮮燈”等照明設施的,一律停用并更換燈具設施。
11月27日,記者跟隨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來到世紀聯華超市汝河路店和市投集市中原新城農貿市場店,發現鮮肉區以往的紅色“美顏”燈源,都用白色燈光取而代之了。
中原區市場監管局航海西路市場監管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轄區9個中大型商超和5個集貿市場,都已將禁止使用生鮮燈的情況通知到位,市場和商超基本已經更換到位。待辦法正式實施之后,市場監管部門也會繼續跟蹤監管,對于整改不到位的商戶,由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整改的,處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消費者如在《辦法》施行后發現“生鮮燈”相關違法違規行為,可撥打12315熱線或者登錄全國12315平臺網站、小程序、公眾號進行投訴舉報。
(正觀新聞記者 李愛琴 文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