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張喬普 李娜)昨日,市政府辦公廳印發通知,向社會公布《鄭州旅游年卡發行工作方案》,我市最早將于本月底前召開新聞發布會,進行旅游年卡的首發。

  根據方案,具有鄭州市戶籍的居民、在鄭大中專院校學生或者在鄭居住或工作一年以上并能夠提供相關證明的非鄭州戶籍人員,均可以購買旅游年卡,從而享受最優惠游覽景區的待遇。

  為全面展示我市旅游資源,最大程度惠及市民,在把備案景區(點)全部納入旅游年卡適用范圍的原則下,實行景區(點)自愿加入。市年卡辦負責鄭州旅游年卡的制作、辦理、宣傳、發行及年卡款的管理與使用等具體事務,全市各指定旅游年卡發售點均可辦理。

  旅游年卡自現場辦理之日起第五日生效,有效期為一年零六十天,有效期以系統提示時間為準。旅游年卡持有者在年卡有效期內,可不限次數到旅游年卡景區( 點)參觀、游覽;旅游年卡僅含景區(點)第一門票,不包含園中園、景區內娛樂設施及講解、導游、索道等其他收費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