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社廳昨日傳來喜訊:省政府日前下發《關于調整河南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時隔一年,我省最低工資標準再上調。7月1日起執行。其中,鄭州全市月最低工資標準漲200元,調至1600元,較2014年7月上漲14.29%;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5元,較2014年7月上漲11.11%。
這次最低工資標準上調,是綜合考慮全省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就業狀況、物價指數、職工平均工資等因素后作出的。
按照《通知》,河南省一類區域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60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5元;二類行政區域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45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3.5元;三類行政區域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30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2元。
鄭州晚報記者 冉小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