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成燕)如何打擊旅游活動中的欺騙、強制購物等行為?如何對不合理低價游進行專項整治?記者昨日從省旅游局獲悉,為深入貫徹落實《旅游法》,從10月下旬開始的一個月時間內,將在全省開展旅游市場專項檢查。

  此次檢查分兩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對鄭州、許昌、漯河、開封、商丘、周口、洛陽、三門峽、平頂山、鞏義、蘭考、汝州、永城、鹿邑進行檢查。第二階段對安陽、新鄉、焦作、濮陽、鶴壁、濟源、南陽、駐馬店、信陽、滑縣、長垣、鄧州、固始、新蔡進行檢查。整個檢查由省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省旅游行政執法總隊)組織實施,各省轄市(直管縣)選派一名旅游質監執法骨干參加。檢查重點為:以不合理低價組織旅游經營活動的行為;無資質經營旅游業務、超范圍經營出境旅游或赴臺旅游業務、無導游資格執業等行為;以虛假旅游廣告宣傳誤導、蒙騙旅游者的行為;強迫或變相強迫旅游者購物、購物點違法經營等行為;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的應用和覆蓋情況,旅游合同規范使用情況;星級飯店內部建制及設施服務等情況;A級景區(點)經營秩序、服務質量、安全警示等情況。

  按照要求,每個省轄市應檢查旅行社5家以上、景區2個、星級飯店2個,以及導游員持證上崗情況。檢查工作結束后,省旅游局將向社會通報檢查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