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郭海方)水資源短缺是全球面臨的重大問題,我國也不例外,我省更是極度缺水省份。記者11月17日從省發改委獲悉,根據國家統一部署,經省政府批準,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水利廳三部門決定,自今年12月1日起調整水資源費征收標準。屆時,城鎮居民每立方米用水將增加繳費0.2元,每人每年預計平均增加支出6.9元。

  據介紹,我省人均水資源量不足400立方米,僅為全國人均水平的五分之一,但我省水資源開發利用率高達57%以上,遠超全國22%的平均水平,部分地區超用超采地下水現象嚴重,水資源形勢十分嚴峻。同時,國務院也明確要求實行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國家發改委、財政部、水利部印發的《關于水資源費征收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各省在2015年底前將水資源費征收標準調整到位。

  省發改委有關負責人說,我省水資源費標準執行的是國家規定的低限征收標準,即全省平均地表水每立方米0.4元,地下水每立方米1.5元。對于農業生產、農民生活、再生水利用、抽水蓄能發電等用水,繼續免征水資源費。為應對當前經濟下行壓力,緩征采礦排水的水資源費;水力發電仍執行原標準不變;開征了建筑疏干排水、地熱取水等水資源費,對特種行業、超采區自備井抽用地下水的,制定了限制性的繳費標準。

  此外,對因水資源費標準調整而造成的城鎮低保對象負擔增加問題,省政府已明確要求低保對象所在地相關主管部門在調整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補助標準時統籌考慮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