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惠婷)記者12月17日從省紀委了解到,11月份,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繼續深入貫徹落實中央、中央紀委要求,持之以恒糾正“四風”,全省共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646起,處理823人,其中黨紀政紀處分680人;處分人數中鄉科級干部661人,縣處級干部18人,地廳級干部1人。
在查處的各類問題中,“違規收送禮品禮金”問題仍然最為突出,處分162人,占處分人數的23.8%;居第二位的仍然是“違規發放津補貼或福利”問題,處分154人,占22.6%;居第三位的是“違規公款吃喝”問題,處分124人,占18.2%。
18個省轄市中,查處力度較大、處分人數較多的有新鄉(82人)、信陽(80人)、洛陽(66人);10個直管縣(市)中,查處力度較大、處分人數較多的是汝州(29人)、蘭考(27人)。
記者了解到,11月份查處問題較多,處分力度較大,主要有三大“推手”:
一是省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聯席會議辦公室牽頭于9月下旬對全省各地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情況進行專項督查后,省紀委對督查發現的問題線索進行了認真梳理和交辦,各地對相關責任人的調查處理大多于11月底到位。二是今年省委巡視組第三輪巡視對9個直管縣(市)、41個縣(市、區)進行了專項巡視,其間向各地移交了一批違反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線索,各地集中力量對巡視發現的線索進行了調查核實,也陸續于11月底處理到位。三是今年以來省紀委每月對各地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情況進行通報,有效調動了各地工作積極性,推動了工作開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