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惠婷)省紀委近日通報了近期查處的5起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追究典型問題。

  漯河市郾城區教科體局黨委書記王酉軍等領導干部因落實“兩個責任”不力受到責任追究。

  事由:2015年8月,漯河市郾城區城關鎮中心幼兒園園長趙曉剛在郾城區某超市購買價值3000元的購物卡用于個人消費并在單位財務報銷,其后對抗組織調查。

  許昌市衛生局黨委委員、副局長陶曉強等領導干部因下屬單位公款旅游問題受到責任追究。

  事由:2014年4月,許昌市中心血站副站長陳辛杰、劉少磊等7人在赴青島參加研討會期間公款旅游。

  駐馬店市中心血站黨支部副書記、站長王金林因單位多次發生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受到責任追究。

  事由:2014年3月,駐馬店市中心血站副站長岳挺等5人到南京、揚州考察,回程途中到安徽黃山、六安等地游玩,考察結束后將外出考察及旅游費用5630元在市中心血站列支報銷;2015年5月,市中心血站基建科科長王德松、財務科科長王國敏到山東考察期間擅自改變行程,到遼寧大連游玩2天,后二人分別在中心血站領取6天的出差補助1080元;2015年6月,岳挺等4人在內蒙古呼和浩特培訓期間到包頭草原、鄂爾多斯新城等地游玩、購物,后將外出費用21124元在中心血站列支報銷。

  汝州市工商局黨組書記、局長張松偉等領導干部因下屬違規接受企業宴請受到責任追究。

  事由:2014年7月3日,汝州市工商局經檢大隊副大隊長何立新帶領工作人員到某企業送達產品質量檢驗報告,違規接受該企業宴請并午間飲酒。

  長垣縣公安局黨委委員、紀委書記王俊波因落實監督責任不力受到責任追究。

  事由:2015年5月3日12時至14時,長垣縣公安局控申科科長王際軒公車私用,駕駛豫G5321警車在某營業性酒店就餐,并將該警車停放在省道S308延長線邊,造成不良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