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以來,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馳而不息糾正“四風”,絕大多數黨員干部能做到令行禁止,為群眾營造一個風清氣正的環境。但仍有個別人不收手、不收斂,我行我素,頂風違紀。面對那些漠視、輕視、冷視紀律的眼光,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用行動宣告:反腐只有進行時,沒有完成時!越往后執紀越嚴!

  這不,又有一些違紀者被查處并通報曝光,來看看都是誰吧!

  平頂山:通報多起違紀典型案例

  近日,平頂山市紀委通報了多起違紀典型案例。分別是:

  石龍區公安局兩名干部因未認真履職受處分

  經查,2004年9月,石龍區公安局高莊派出所受理了一起當事人被傷害案件,現任區公安局治安大隊教導員、時任高莊派出所指導員的黃子良為該起案件主辦人。2007年3月,黃子良調離高莊派出所時,該起案件尚未破獲。黃子良未認真履行交接手續,沒有及時將該起尚未破獲的案件移交給接管人?,F任區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時任高莊派出所所長的陳延召也未對該起案件引起重視,沒有對該起案件后期調查工作進行安排部署,導致該起案件長期擱置。

  2016年3月15日,經石龍區監察局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給予陳延召、黃子良行政記過處分。

  新華區醫院工會主席劉麗娜違反八項規定問題

  經查,新華區醫院工會主席劉麗娜,利用職務上的影響,在其女兒出嫁、父親病逝、外孫滿月時大操大辦,違規收受禮金7900元,在社會上造成了不良影響。

  2016年4月5日,經區紀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劉麗娜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所得7900元予以收繳。同時,對履行“兩個責任”不力的新華區醫院黨委副書記(主持黨委全面工作)、院長李博華,新華區醫院紀檢書記李波誡勉談話。

  新華區殘聯私車公養問題

  經查,2015年,新華區殘聯辦公室工作人員何凡,利用職務之便,用公款報銷本應由個人承擔的車輛燃修及出租車費用2970元,構成違反廉潔紀律錯誤。新華區殘聯原理事長李付海對本單位財務支出管理不嚴,構成違反工作紀律錯誤。

  2016年4月5日,經區紀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李付海、何凡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款項予以收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