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原標題:《鄭州嚴禁代繳住房公積金 個體戶可自主繳存》

  4月12日,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住房公積金繳存和貸款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通知要求,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應當按照法規政策規定,逐月、按時、連續、足額為本單位在職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為無勞務關系或合法代理關系的職工代開、虛開住房公積金賬戶,不得采取提供虛假材料、欺騙等手段修改職工賬戶信息,不得采取弄虛作假等手段代辦住房公積金業務。

  全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