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網訊(記者 蔣宇飛 通訊員 張逸 林雅莉)老賴,專指那些欠了別人錢遲遲不還的人,從事房地產生意的李某就是這種人。開著寶馬車,全款在鄭州買房,卻對欠了兩年多的錢遲遲不還。
12月3日,因有能力償還而拒不執行法院生效的文書,李某被鄭州市管城區法院以拒不執行判決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另外,他還因非法持有毒品罪,兩罪合并執行有期徒刑一年零八個月。
事情還要回溯到兩年前。2012年4月份,鄭州市一家鋼鐵貿易公司與李某在開封杞縣的置業公司簽訂了鋼材購銷合同。簽訂合同后,鋼鐵貿易公司依約向李某供應了鋼材,卻沒有如期拿到這筆200多萬的錢款。
“就做了這一筆生意竟然就被騙了,這個人太賴了,平時開著奔馳寶馬車、吸著毒品,但欠我們的錢卻一分都不還。”鋼鐵貿易公司的代理人氣憤地說。
去年9月29日,管城區法院作出民事判決,要求李某支付鋼鐵貿易公司鋼材款274.4萬元,并支付違約金。然而,判決生效后,李某仍置之不理。無奈之下,鋼鐵貿易公司于去年11月25日向管城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中,法院工作人員才發現,李某有寶馬車三輛,房產一處,還有多個銀行賬戶,并且在執行期間有賬務往來。
此外,李某還曾于2011年以150萬元的價格全款購買了鄭州市鄭東新區的一套二手房產,但為了隱匿財產,他故意在簽訂買賣合同后不過戶,使法院無法認定為他的資產。
今年6月6日,管城區法院認為李某拒不執行判決的行為已經涉嫌拒不執行判決罪向鄭州市公安局十八里河分局移交案件相關材料。6月14日,公安民警在傳喚李某時,還在他隨身手提袋內發現了一包毒品。
管城區法院審理認為,李某對法院生效的判決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拒不執行判決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另外,李某又非法持有毒品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又構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法院決定合并執行有期徒刑一年零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目前,李某的多個銀行賬戶已經被法院凍結,已被劃撥207000元至管城區法院賬戶。對于李某隱藏財產的房產,管城區法院執行一庭副庭長武慧鑫表示將進行刑事程序,以公證或刑事法律文書的方式,認定為李某財產,繼續執行。







